办件单号为330483221031886840234的杭州口腔医院集团桐乡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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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单号为330483221031886840234的杭州口腔医院集团桐乡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于2022年11月04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杭州口腔医院集团桐乡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751号至747号1-2层 法定代表人:李小凤 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F9067] 有效期至:2027年11月03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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