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973XX/2022-130132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2-01-30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桐防指〔2022〕1号 |
关于开展2022年度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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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又是杭州亚运会举办之年,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意义重大。为做好防汛防台风险防控,保障度汛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嘉兴市有关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理念,坚决纠正和克服“四种错误思想”,压实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防汛防台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为我市深化拓展“四个桐乡”建设,奋力谱写“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的桐乡篇章,加快把桐乡建设成为数字文明先行市、共同富裕排头兵、红船党建新高地提供坚实的防灾减灾安全保障。 二、检查要求 (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部门防汛防台工作职责。 (二)各镇(街道)防指办要建立隐患排查问题库,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三张清单”,根据整改进展实时动态更新。对于本级防指难以协调解决的风险隐患,报上级防指协调解决。市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指导,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和要求,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行业防汛防台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三)各镇(街道)和市防指成员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确保“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四)市防指将组织对重点行业、重要设施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汛前尚未落实整改的重点隐患进行跟踪督办。 三、检查内容 (一)镇(街道)重点检查内容 1.组织责任体系。重点检查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建设情况,“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防汛防台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落实情况,防汛防台工作纳入政府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和政府绩效考核落实情况,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与各专业部门预案的衔接到位情况。 2.“烟花”、“灿都”台风复盘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五断”、“五停”工作机制情况,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工作指南或操作指引编制情况,城市(城镇)小区地下设施、车库等防涝实施方案编制情况,极端灾害天气气象、水利工程、城市(城镇)内涝预警发布机制等建立情况。 3.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与管理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部署落实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能力。 (1)镇(街道)应急管理与防汛减灾日常工作机构相统一,明确由负责应急管理的机构同时承担防汛防台指挥办事机构职责并落实人员力量等情况; (2)落实“县领导包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工作责任制,防汛各类网格及基层防汛责任人调整,基层各类责任人知责履职等情况; (3)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更新并录入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张贴公布情况; (4)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方案落实情况,包括对城乡危(老)旧房、在建工地(工棚)、低标准堤防、低洼易涝区、特殊群体等重点领域需转移人员底数排摸以及转移线路、避灾安置场所(含临时)、转移责任人等落实情况;人员扩面赋码和入库情况; (5)防汛防台培训、演练、宣传计划制定情况,基层防汛责任人培训开展情况,防汛防台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6)卫星电话、应急发电机、排水泵、应急广播、手摇警报器、预警铜锣等设备及镇、村两级防汛责任人头盔、电筒、防雨护具、救生衣“四小件”配备到位情况,责任人员熟练操作情况; (7)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4.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培育和装备配备,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购买等情况;镇、村两级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标准及紧急采购调拨和共用共享机制制定情况,辖区内防汛抢险救灾应急物资更新储备情况等。 5.风险隐患排查。围绕人员避险转移、河网、城市(城镇)内涝和城市(城镇)安全运行、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风险,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制度,并纳入防汛防台在线数字化系统管理情况。 (二)重点行业隐患排查 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重点检查本行业本系统部门防汛责任人责任,“烟花”、“灿都”台风复盘整改任务落实等情况,围绕“八张风险清单”,将“五断”、“五停”指导意见落实到各部门(单位)的防汛防台预案中,并做好与市防指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衔接。 应急管理部门要重点检查化工园区、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避灾安置场所、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抢险救援队伍、装备,抢险救援车辆通行安全码应用等情况。 水利部门要重点检查圩区工程、重要行洪河道、在建水利工程和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极端天气情况下水利工程预警发布机制建立情况;常用防汛抢险物资采购管理及本系统内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工程抢险装备排摸并录入省减灾救灾平台情况。 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检查农家乐、设施农业等安全管理。 经信部门要重点检查重要工业企业安全管理等情况。 建设部门要重点检查城市(城镇)低洼易涝点、地下车库、地下空间排涝设施,下穿式立交和在建工地等全面落实工地人员转移闭环工作机制等情况;城市(镇)小区地下设施、地下车库等防淹防涝工作方案编制情况;断水、断气、停工、停业等极端情况下的预案方案和操作指引编制情况;城市(城镇)防强降雨、内涝灾害预警发布机制建立和应急演练情况;常用防汛抢险物资采购管理及本系统内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工程抢险装备排摸并录入省减灾救灾平台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要检查在建交通涉水工程、道路桥涵、航道、内河运输船避风锚地、码头等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极端灾害天气情况下停航停运、断交通等预案方案和操作指引编制情况;本单位及本系统内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工程抢险装备排摸并录入省减灾救灾平台情况。 商务部门要检查防汛救灾物资储备、调度和日常管理情况,防汛抢险救灾物资采购管理并录入省减灾救灾平台情况。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要检查涉水景区、短信预警综合平台分区域定向发送预警工作机制建立和A级景区“限量、预约、错峰”制度建立进展等情况。 气象部门重点检查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发送方式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四、检查要求 (一)各镇(街道)防指和有关单位要从严从细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对影响安全度汛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扫除盲点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并梳理形成镇级和有关单位重点隐患清单,定期向市防指报送整改进度。 (二)市防指将进行综合性检查,对不认真排查隐患、瞒报隐患和隐患整改治理不力的,形成问题督办单下发到各镇(街道)、责任部门(单位),并与年度考核挂钩,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三)各镇(街道)防指和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检查和排查工作,并于2月25日前将检查开展情况、整改措施、附件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报市防指。市防指将于3月上旬组织综合性检查。 联系人:陆惠惠;联系电话:13586490187(610187)。
附件:1.市防指成员单位防汛防台检查信息报送表 2.镇(街道)防指防汛防台检查信息报送表
桐乡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2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