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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446F/2022-130505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2-02-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桐农〔2022〕18号
统一编号: FTXD65-2022-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桐乡市创建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10:35 浏览次数: 打印
政策解读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

现将《桐乡市创建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1日        


桐乡市创建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挖掘我市稻渔综合种养潜力,完善稻渔产业化发展体系,优化稻渔产业布局,推进我市稻渔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百万工程(2019-2022年)实施意见》(浙农专发〔2019〕95号)和《关于开展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创建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以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稳定粮食生产,扎实推动稻渔产业“强”起来、稻渔环境“美”起来、稻渔产品“优”起来、稻渔主体“富”起来。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2万亩以上。实现亩均产出水产品200斤、水稻1000斤,亩均增收2000元以上;与单纯种植水稻相比,单位面积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走出一条具有桐乡特色、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之路。

三、重点任务

(一)引领示范。大力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新建一批稳产高效、生态循环、标准规范、特色鲜明的示范样板,通过示范带动,推动我市稻渔综合种养向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到2022年,新增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3个(单个规模300亩以上);培育规模化基地20个(单个规模100亩以上)。

(二)熟化模式。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省级科研院所专家,发挥水产、粮油、植保、土肥等产业技术服务团队力量,通过试验示范,集成创新,重点推广稻虾、稻鳖、稻鱼等模式,形成一整套操作流程图。加强苗种培育、品种选择、种养殖管理、减肥减药、绿色防控、治理安全与品质提升等环节的研发与示范,推进种养机械化示范,推进自动监测、远程控制等“物联网+”技术应用。

(三)强化种业。加强优质种苗“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增强稻渔综合种养对水稻和水产良种的需求保障。选育推广优良水稻品种,依托中国水稻所、省农科院、浙江大学等科研院校,研发或引进品质优、抗倒伏、抗病虫的稻渔种养优质专用稻品种,建立工厂化设施育秧中心2个。强化水产良种供给能力,重点加强小龙虾、中华鳖等品种的苗种供给能力,培育繁育示范基地2个。

(四)打造品牌。坚持“以产业育品牌,以品牌拓市场”理念,鼓励主体参加各类农展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和各类优质农产品评比活动,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加快农业标准化发展步伐,推进可追溯体系应用,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稻渔产品品牌。

(五)主体培育。鼓励农户土地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向稻渔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的稻渔种养新主体。加强对各类主体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生产、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

(六)产业融合。探索从苗种繁育、健康养殖与休闲垂钓、餐饮物流、加工销售、节庆文化等有机结合,通过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种养与农旅融合发展。

四、政策扶持

在创建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过程中,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对省级示范基地的创建、“稻渔村”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一)省级稻渔示范基地。创建省级稻渔示范基地3家,列入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省级示范基地创建,按要求完成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的实施主体,给予20万元奖补。

(二)“稻渔村”创建。水稻种植面积500亩以上且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面积占比达50%以上的村或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村,按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给予每个村100元/亩的奖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桐乡市稻渔产业推进工作小组,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产业建设、发展及文创旅游等工作;并将稻渔产业发展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推动稻渔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开展稻渔产业全面对接、技术帮扶指导,努力把产业发展工作做好、做细、做精,将我市稻渔产业打造成美丽田园、乡村振兴的招牌产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配套政策、细化措施方案,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技术支持。成立稻渔产业指导组,加强水产、粮食生产技术推广部门的深度配合,开展技术培训、标准制定、指导服务,加快成果转化应用,鼓励稻渔龙头企业成立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全力打通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对稻渔综合种养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的系统性、针对性、跟踪型教育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掌握水稻种植、水产养殖、市场营销的复合型人才。

(三)加强监督管理。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对稻渔综合种养主体加强指导与监督,严格控制稻渔综合种养开挖沟坑占比在总种养面积的10%以内。要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耕地保护,严禁借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之名,毁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变相挖塘养鱼,确保稻渔工程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积极宣传引导。要注重聚焦稻渔产业“强”、稻渔环境“美”、稻渔产品“优”、稻渔主体“富”等稻渔综合种养特色与优势,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稻渔综合种养的发展前景和生态效应,营造好上下认可、多方支持的良好氛围。


附件:1.桐乡市稻渔产业推进工作小组

          2.桐乡市创建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考核指标分解表



附件1


桐乡市稻渔产业推进工作小组


组  长:盛楚江(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陶稚彪(党委委员、农科所所长)

陈  轶(农科所副所长)

组  员:韩新荣(农科所水产部)

徐建强(农科所粮油部)

张倩倩(农科所植物保护部)

吴  勇(农科所土壤肥料部)

朱新龙(农科所农机化部)

刘炳浩(乡村产业科)

陈建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2


                                                           桐乡市创建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考核指标分解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全市

开发区(高桥街道)

梧桐街道

凤鸣街道

濮院镇

屠甸镇

崇福镇

洲泉镇

大麻镇

河山镇

乌镇镇

石门镇

1

稻渔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不发生

不发生

不发生

不发生

不发生

不发生

不发生

不发生

不发生

不发生

不发生

不发生

2

工厂化设施育秧基地(个)

2






1





1

3

水产良种场(繁育基地)(个)

2






1


1




4

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亩)

20000

1270

650

150

1150

960

9260

1500

710

530

2420

1400

5

省级稻渔示范基地数量(家)

5

1





4






6

规模化主体比例不低于(%)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7

抽检覆盖率不低于(%)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90%

8

抽检合格率不低于(%)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9

注册品牌或商标(个)

5

1





4








桐农(2022)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