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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22-131484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2-03-2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文件编号: 嘉环桐〔2022〕1号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2-03-24  14:09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831”工程为抓手(实施“碧水巩固”攻坚、“蓝天保卫”攻坚、“工业清废”攻坚、“净土保卫”攻坚、生态环境安全提升、生态改革创新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提升、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等八大行动;抓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清新空气示范区”创建、省级“无废城市”建设等三件大事;聚焦“两提升两下降”这一目标),全力推进美丽桐乡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被嘉兴市政府授予“十三五”期间生态治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二等功,荣获嘉兴市2021年度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目标责任书考核优秀和2021年度桐乡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4个省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III类水断面占比达到100%,13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III类水断面占比达到92.3%;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良好。桐乡市城市空气优良天数为34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2%,同比提升2.8个百分点;PM2.5(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为28ug/m3,同比改善3.4%;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施“碧水巩固”攻坚行动,水污染防治有新突破

1.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档升级工作,完成15个工业园区交叉检查,并对交叉检查问题督促整改。

2.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建设等部门,加强运河水源地网格化监管,对运河水源地开展污染源排查,完成经纬度坐标重新标定工作。积极推进大红桥港(白荡漾)饮用水源地保护保护区规划调整,规划优化调整方案通过嘉兴市审查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

3.强化断面水质提升。对南星桥港等市控断面上下游进行走航排查,对3个国控断面开展污染源普查,编制“一点一策”方案,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III类水。加强入海排污口管理,监督性监测均达标。

(二)实施“蓝天保卫”攻坚行动,大气污染防治有新突破

1.深化PM2.5和O3(臭氧)“双控双减”。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力度,推进油烟在线监控安装,雅道路餐饮经营单位基本完成在线监控安装。出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补助政策,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实现全市镇(街道)全覆盖。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启动臭氧污染“源解析”课题调研,完成水泥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5家、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2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整治20家、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15家。

2.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完成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碳中和试点,举办乌镇峰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启动仪式,通过实施低碳会场、低碳交通、低碳食宿以及种植309亩碳汇林等方式,用于抵消会议期间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972吨;配合省厅、嘉兴市局开展企业碳排放权配额预分配,全市4家热电企业率先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开展高排放企业整治,完成年度52家整治任务。

3.加强机动车和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全面淘汰国三以下重型柴油货车,累计淘汰952辆,累计完成重型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OBD)安装2010辆。开展机动车排放路检路查6次,现场抽测200辆,对3辆超标车辆委托公安部门进行处罚,联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油品质量监测与抽测工作。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2021年5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施。

(三)实施“工业清废”攻坚行动,工业固废监管有新突破

1.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出台“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制度,建立工作专班,强化工作调度,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创建申报材料按时上报省“无废办”。开展“无废细胞”创建,新澳纺织成功获评嘉兴市首家省级“无废工厂”,入选全省“无废城市”巡礼典型案例2个,创建“无废学校”等其他各类“无废细胞”74个。嘉兴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显示,桐乡市总分排名第一。

2.加强工业固废监管。推进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完成8个镇(街道)收运点建设,纳入统一收运范围。全力推进企业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严把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审核,完成危废跨省转移14项,管理计划备案1027项,审核转移一般工业固废9850项;全市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为100%。持续扩大“小微平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小微平台”收集危险废物1149吨。

3.开展工业固废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危险废物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积极推进产废企业全面清查,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铝灰、副产品、外运污泥、包装桶等敏感类别固废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682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86个。

(四)实施“净土保卫”攻坚行动,土壤污染防治有新突破

1.加强场地利用管理。全年评审土壤污染调查项目84个,针对超标地块,督促责任单位开展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27家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督促9家在产企业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审核出具不属于9大行业工业企业地块回收证明23项。持续深化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桐乡市被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列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改革试点。

(五)实施生态环境安全提升行动,环境风险防范有新突破

1.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水、气和固废领域专项执法行动2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9360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2件,处罚款1864.8万元;。首届全省执法大练兵现场比武在桐乡举办,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荣获省级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综合行政执法队荣获嘉兴市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并被推荐参评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2.强化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桐乡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4个共性问题和2个举一反三问题完成整改销号,其余均达到整改进度。首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抓好省委专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督察组交办信访件3件,均按要求完成整改销号。

3.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加强辐射安全管理,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4项。完成37家重点环境风险源四个季度的隐患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62个。完成企业应急预案备案150家,对12家涉信访重点企业进行专家环保体检,开展企业环境应急知识培训及测试1次。积极落实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环境保障,圆满完成乌镇峰会环境保障任务,荣获桐乡市级乌镇峰会承办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桐乡市级平安建设集体三等功。

(六)实施生态改革创新提升行动,环境治理能力有新突破

1.深入“数字环保”改革。实施火电、水泥、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提前发送事前预警6万余条,开展事中调度8万余次,下发事后督办400余条,有效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改革,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系统运行以来,已发送企业自巡查任务28.6万余项,巡查完成率达到97%,各镇(街道)完成企业巡查1600家次,发出有效预警信息39.3万余条,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改革被纳入生态环境部改革试点。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积极参与区域联合预报会商,与气象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县域空气质量预报改革被纳入省级改革试点。

2.推进环评审批改革扩面提质。2021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备案)376项。全面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全年有56个项目享受改革红利,为企业减少环评编制费用45万元。继续落实环评中介机构超前服务机制,为376个项目提供超前服务。实施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竣工即投产”服务改革,协助完成“拿地即开工”项目16个,企业项目投资共计93.41亿元。

3.深化环境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十四五”期间初始排污权核定任务。对发证企业和登记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质量“回头看”工作,辖区内持证企业报告提交率和完整率都达到100%。完成新(改、扩)项目排污权交易61笔,交易总金额3556万元;。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改革,全年完成投保企业149家,保费552万元。

(七)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美丽桐乡建设有新突破

1.积极推进规划编制。出台《桐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十四五”专项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重大任务、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

2.加强美丽桐乡建设。编制《高水平打造新时代美丽桐乡规划纲要(2020-2035 年)》,对美丽桐乡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定期调度落实。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机制,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新桐乡建设》办理。开展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发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10种。

3.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桐乡市参加中宣部举行的“践行两山理论 建设美丽中国”中外记者见面会,宣传桐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线上和线下宣传,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启动仪式、“生态桐乡我参与”视频大赛、环保下乡进村入户宣传等活动。在桐乡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共上稿588篇(条)。2021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公众质量满意度调查显示,桐乡市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20位,在嘉兴市排名第一,四年来累计提升65位,总得分和全省综合排名连续四年实现“双提升”。

(八)实施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行动,环保铁军锻造有新突破

1.加强环境科技支撑。推进企业信息化监控,完成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安装51家和企业工况系统安装107家。完成监测站实验室改造、主要物流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西部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等项目建设,完成3个空气自动站和5个水质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顺利通过三级站环境监测质量飞行考核和放射源事故应急监测实战考核,空气质量预警预测工作在全省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与监测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提升监察执法能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12场次,开展执法培训交流和案卷互评互查,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实现“零发生”。加强环境问题发现能力,通过在线监控、废气工况系统、无人机巡查等线索查处违法案件15起。

3.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党史专题党课、赴南湖开展“学党史、忆初心、担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30余次,开展“党员话初心”、网格大走访、我为企业解难题等活动,走访农户和企业700余家次,解决环境问题50余个。加大干部培养和关爱力度,选派36人次参加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等行动,获得部级表扬7人次,省级执法大练兵现场比武荣获个人二等奖1人次。推进“清廉环保”建设,完成班子回访考察任务,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欲望的囚徒》、《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录》,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治理自查等系列活动20余次,有效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2022年工作思路

 

(一)实施“碧水巩固”攻坚提档升级行动

1.强化工业污水治理。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提质扩面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涉水重污染企业明管化改造全覆盖,对经济开发区、濮院镇工业园区启动智能监控提升行动。

2.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推进大红桥港(白荡漾)饮用水水源地为主水源地、运河饮用水水源地为备用水源地的“一主一备”格局。开展大红桥港(白荡漾)饮用水水源地标志牌等规范化建设。

3.强化涉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涉水行业整治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长山河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落实生态修复保护任务。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确保城市污水厂整合工程投入使用后入海排放口稳定达标。继续开展“保断面、提水质”行动,持续加强国控断面水质提升,督促属地落实“一点一策”整治措施。

(二)实施“蓝天保卫”攻坚提档升级行动

1.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全力争创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持续推进臭氧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化PM2.5和O3“双控双减”措施,继续实施臭氧污染“源解析”,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专项行动,实施VOCs低效治理设施整治提升、VOCs源头替代、臭气异味治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工程,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数字化管理。

2.加强工业碳排放管理。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持续实施高排放企业整治提升行动,开展非碳交易企业和碳交易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实施2021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导督促热电企业按要求完成碳交易后的碳排放配额核算和清缴。

3.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加强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OBD)数据运用,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严厉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二)实施“工业清废”攻坚提档升级行动

1.争创省级“无废城市”。促进“无废”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无废细胞”,通过“无废学校”“无废小区”“无废村庄”“无废工厂”等创建,逐步实现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积极传播“无废”理念,强化宣传培训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的绿色消费模式,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

2.加强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完善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实现收运范围市域全覆盖。开展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完善分拣、分流等功能,保障可焚烧类工业固废及时收运处置,积极拓展不可焚烧类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渠道,实现收运种类全覆盖。推进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扩面提质建设。

3.提升工业固废监管水平。完善工业固废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固废信息化系统管理,通过系统预警分析提升问题发现能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危废管理水平。

(四)实施“净土保卫”攻坚提档升级行动

1.加强土壤保护。开展受污染耕地“源解析”,保障耕地质量及粮食安全。推进疑似污染地块风险防控,针对初步调查中发现存在超标情况地块,及时完成详细调查和风险管控。加强土壤重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等责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2.加强地下水保护。加强源头预防,开展化工集聚区地下水专项调查,严格落实国控点位地下水水质巩固(提升)方案明确的管控措施,促进地下水水质持续改善。督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定期开展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国家试点改革,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方案编制等工作,形成“大运河流域”结合“长江经济带”区域特点的“1+1”试点示范,打造出一套“江南田园水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模式。

(五)实施环境安全巩固提档升级行动

1.保持环境执法力度。以专项执法行动和“双随机”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系统、在线监控、工况系统、走航车、无人机、“三大十招”等途径拓宽问题发现渠道,精准高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深化公、检、法、环联动机制,共同打击涉危废、在线造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执法“监管+服务”理念,落实企业环境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守法意识。

2.加强督察问题整改。探索建立常态化环境问题排查整改销号机制,依托“督察在线”“七张问题清单”应用系统等,有效提升环境问题管控力度,扎实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暗访等迎检,确保上级督察交办信访件和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3.严防生态环境风险。加强环境信访调处,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信访量持续下降,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强化环境隐患排查,推动镇(街道)落实第三方“环保管家”专业服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应急管理责任。深化与南浔区、德清县等嘉湖一体化区域联动,做好亚运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上海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

(六)实施生态改革创新提档升级行动

1.深化“数字环保”改革。围绕“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国家试点改革为重点,以“制度化引领、机制化保障、数字化改革”为指导原则,打造“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证后智能监管“桐乡模式”。

2.深化环评审批改革。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广“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成果应用,提升环评审批服务质效,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再深化,推进环评和排污许可证融合改革。

3.深化环境管理改革。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强排污权总量指标管理,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强化排污许可动态管理和质量管控。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权抵押融资等制度改革。

(七)实施美丽桐乡建设提档升级行动

1.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高水平打造新时代美丽桐乡规划纲要(2020-2035 年)》实施为总牵引,以《桐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引领,高标准落实工业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

2.争创生态示范市。配合生态创建办积极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强化美丽桐乡建设,分解落实美丽桐乡建设任务,办理好“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机制,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新桐乡建设”大会议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状况报告制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报告。

3.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深化绿色创建,持续推进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创建。完善全市生态环境宣传制度,加强宣传队伍建设,丰富宣传内容和方式,创新公众参与模式,着力提升生态满意度。

(八)实施环保铁军建设提档升级行动

1.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施乌镇大气超级站、水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等项目,提升环境智慧监测能力。围绕“精准监测、精确定位、精细联动”导向,扎实推进县级市空气质量预报试点工作。

2.加强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队伍标准化建设,探索推进“局队站合一”,强化执法装备配置,全力争创首批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组织实施《噪声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

3.深化“清廉环保”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积极争创党建服务品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干部精准考核评价,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