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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483ZFC00000/2022-13091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2-03-0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邵介桥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04  16:23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区邵介桥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12月23日起,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www.tx.gov.cn)、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以及梧桐街道庆丰社区一楼邵介桥地块房屋征收办公室等处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征求到的意见及修改情况通告如下:

一、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本次共征集到各类意见15条。其中电话反馈6条;书面提交反馈意见2条;通过召开由被征收人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征集到意见7条,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关于要求调产安置后的房屋净建筑面积不低于原房屋净建筑面积;

二是关于要求根据房屋新旧程度、装修装饰等因素提高补偿价格;

三是关于要求回迁安置。

二、意见采纳及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调产安置房屋改善性居住面积问题。根据《桐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合法建筑面积统一增加10%的改善性居住面积,作为房屋产权调换的可安置面积。增加改善性居住面积后,可安置面积仍小于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建筑面积的,按最小户型建筑面积作为可安置面积。

(二)关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问题。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机构会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室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

(三)关于要求回迁安置问题。本项目用于产权调换的住宅和商业房源已在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对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

被征收人提出的有关意见,在征收补偿方案及相关政策中都已有明确规定;经研究不采纳的意见,也已进行了详细说明。总体来看,本补偿方案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无需作进一步的修改。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邵介桥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