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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22-132554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2-04-12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文件编号: 桐民〔2022〕39号
桐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民政(社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4:39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开发区、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社区建设办,局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民政(社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桐乡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桐乡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2日


2022年民政(社会)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民政系统认真履职尽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国“党建+社会救助”嘉兴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桐乡召开,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全省试点顺利推进,连续第四年荣获省移民工作先进县(市、区),梧桐街道“美丽有约”项目获评省级优秀。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推进共同富裕和数字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民政30条”各项指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民政(社会)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提出的“三聚三基”的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上级各项部署要求,落细做实民政领域各项民生实事,持续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精准保障、幸福颐养、和谐自治、人人慈善、暖心服务”五个标杆区的样板地,在建设数字文明共富美好新桐乡中彰显民政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精准保障”,实施“桐救助”行动。积极推进全类型社会救助应助尽助,重点做好暖巢行动提升帮扶、同行奔富心连心互助岗位、“e桐救”红色联盟三大行动,形成分层分类的1+8+x大救助体系。完善桐乡市社会大救助服务中心和市、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推进由单一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转变。迭代升级“大救助”数字平台,形成救助对象发现、核对、认定、救助全链条闭环管控,实现救助惠民联办率、家庭关爱率、幸福清单问题解决率、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均为100%。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深化“儿童之家”建设,打造一站式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作。推进“党建+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试点和应用场景建设,力争获评数字化改革优秀项目。

(二)聚焦“幸福颐养”,实施“桐康养”行动。围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桐乡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围绕“机构跟着老人走”,深化养老机构、服务中心、照料中心、养老驿站等4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市康养中心、安和居护理院工程建设。深化“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升级“智慧养老”3.0版,打造“e桐养”数字化服务平台。建立以空巢、失能等特殊类型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居家社区探访和心理关爱制度,持续推进惠老助餐、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失能失智照护等基本养老服务。深化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健全长期照护综合保障机制。

(三)聚焦“和谐自治”,实施“桐治理”行动。完成《桐乡市城乡社区发展规划》《桐乡市中心城区社区规划》,稳妥推进撤村建居。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社区治理实验区和第五批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依托“四治融合”优势,探索未来社区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社区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修订《桐乡市城乡社区议事协商规范》,完成示范点创建,打造引领型和示范型“居民会客厅”。集成“五社联动”资源,整合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公益创投、项目接洽等方式参与基层治理。加大社工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打造一批符合镇村实际、切合百姓群众需求、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品牌项目,实现镇街社工站实体化运行。

(四)聚焦“人人慈善”,实施“桐行善”行动。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出台《关于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慈善桐乡”的实施意见》,努力打造社会各界崇善行善、慈善组织专业高效、慈善行为便捷透明、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桐乡样板”。积极推进镇街道社区发展基金会建设,鼓励企业设立专项基金,畅通慈善参与渠道。推进慈善信托、冠名基金发展,实现慈善信托零的突破。深化互联网公益慈善基地和“无忧慈善”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指尖公益”、“链上公益”、慈善组织、共富基金、爱心驿站等,确保实现“人人可慈善”。全面实施“十爱连心”共富行动,打造具有桐乡特色的共同富裕民生样板。落实对慈善募捐企业和个人税收优惠政策,探索信用积分等激励机制,健全慈善捐赠、救助、监管、发布闭环管理,着力构建多元化、智慧化、精准化的新时代“桐行善”。

(五)聚焦“暖心服务”,实施“桐惠民”行动。拓展“身后一件事”数字化场景应用,迭代升级民政12个条线的“码上办”服务。完善惠民殡葬制度,倡导丧事活动移风易俗,持续提升殡仪服务效益,推进镇街道节地生态安葬点实现全覆盖。加强地名工作顶层设计,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推进数字门牌建设,加快建成民政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为市域治理一张图提供支撑。全域推进婚俗改革,完成省集中补领结婚证试点,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达到国家5A级标准。深入实施移民工作关爱帮扶计划,加快融合发展,确保移民群体平安稳定。

三、工作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深刻感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深刻领会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做到绝对忠诚、为民爱民。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民政作风持续向好向优。全面梳理分析,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民政30 条”不折不扣落实。坚持制度建设,突出抓好重点工程领域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民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等环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注重赋能民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和“三治融合”发源地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挖潜、整合和弘扬好地名文化、敬老文化、婚丧文化、慈善文化等各种文化资源。坚持文化自信,突出文化渗透,把做好民生服务保障作为每一位民政人的思想自觉、行为自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发展传播民政文化,丰富实践活动,加快转变民政服务供给方式,努力实现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受益范围更加广泛、惠民内容更加丰富、质量水平更有保证。推动打造一批具有桐乡特色的民政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的关注度、感染性、影响力。

(三)突出抓好民政队伍建设。结合“两年”“十大竞赛”活动,深入实施新时代民政基层干部主题培训,突出抓好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运用系统思维、塑造变革的能力。牢固树立“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主动对标对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努力营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牢固树立“实干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加快推进各项民政工作落地见效。健全完善保护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真正从制度上、组织上保护好干部。

(四)确保民政领域安全稳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好省、市安全生产会议要求,重点关注“一老一小”、困难救助对象等群体,切实保障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化解和处理信访诉求,实现信访积案化解清零。从严、从细、从紧、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细化方预案和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力量和防疫物资储备,全力以赴严防民政系统疫情发生。


附件:2022年民政(社会)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2022年民政(社会)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一、社会救助(共8项工作)

1.开展社会救助专项督查,完成民政、村社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救助备案和银行卡代管备案。(完成时限:5月)

2.“暖巢行动”2.0提升帮扶200户。(完成时限:7月)

3.提标低保标准(每月1000元)和特困供养人员标准(不低于18500元)。(完成时限:10月)

4.推进“党建+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试点场景应用,力争获评数字化改革优秀项目。(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完善由组织、政法、民政、教育、财政、人力社保、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e桐救”红色救助党建联盟,定期召开救助帮扶会议,协商推进解决问题。(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6.围绕“我出点子”“我有行动”“我来参与”等主题,选聘一批党员救助专员,开展结对帮扶、“红帮办”“千名执委姐妹连心”等活动;设置“桐”行奔富爱心岗100个。(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7.实施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变更和注销,救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8.确保困难家庭探访关爱、幸福清单送达、新申请救助入户、在册救助人员入户复核调查100%。(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二、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共5项工作)

1.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的保障水平,年均增加8%以上。(完成时限:4月)

2.出台《桐乡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桐乡市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方案》(试行)。(完成时限:5月)

3.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镇(街道)未保站完成建设并有效运行。(完成时限:9月)

4.实施“向日葵计划”,帮助困境儿童解决生活、学业、心理、康复、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完成时限:10月)

5.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现嘉兴市级示范型儿童之家3家以上。(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三、养老服务(共9项工作)

1.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桐乡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完成时限:7月)

2.实施“海岛支老、一起安好”四大行动(管理支老、服务支老、文化支老、设施支老)。(完成时限:10月)

3.推进市康养中心、安和居护理院工程项目及濮院、乌镇、屠甸等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推进市智慧养老指挥中心建设,升级“养老大脑”驾驶仓,优化客户端小程序,拓展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智慧养老院2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能无感终端配备11家、特殊关爱老年人配备智能“安居宝”400户。(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建设康养联合体2家、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21张、家庭养老床位320张、“养老驿站(长者之家)”20家,完成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150户。(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6.建设“老年食堂”不少于11家,“惠老助餐”服务不少于1800人,新增不少于260人。(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7.举办嘉兴市、桐乡市两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1300人次、新增持证护理员120人。(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8.完成乌镇镇银杏社区、石门镇墅丰村2家“嘉兴模式”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9.推进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日常监管及疫情防控工作,完成等级评定。(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四、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共7项工作)

1.制定出台《关于新建社区和社区规模调整的指导意见》和《桐乡市年轻村社干部“雏雁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完成时限:5月)

2.编制《桐乡市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和《桐乡市中心城区社区规划》。(完成时限:7月)

3.创建省级引领型、嘉兴市完善型农村社区。(完成时限:10月)

4.实施“建美好家园、创幸福生活”邻里节活动,开展社区工作领军人才和“最美”系列评选。(完成时限:11月)

5.立足“四治融合”平台,以家庭为单位,围绕“居务”“服务”与“家务”三个维度,实施全生命周期社区治理与民生服务提升行动,探索九大场景应用。(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6.修订《桐乡市城乡社区议事协商规范》,升级为嘉兴市地方标准;完成10个议事协商创新示范点建设。(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7.城乡社区“居民会客厅”建设完成60%,打造20个引领型和示范型“居民会客厅”。(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五、社会工作(共10项工作)

1.举办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暨党员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完成时限:3月)

2.实施“五社联动聚合力、社工服务暖基层”社工月系列活动,开展最美社工和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完成时限:4月)

3.制定出台《桐乡市关于持续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完成时限:5月)

4.举办“社会组织微党课大赛”。(完成时限:7月)

5.开展项目督导、季度社工站大比武、督导人才培育、专职社工能力提升、运营评估等,完成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辅导和考务工作,全市村(社区)工作人员社工证持有率达50%以上。(完成时限:10月)

6.完成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工站的建设、运营评估工作,2023年度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完善“桐乡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平台”。(完成时限:11月)

7.开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进网格送服务、“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培育孵化社区服务、邻里互助、平安建设等社区社会组织,实现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全覆盖。(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8.开展登记社会组织章程核准、年度检查、财务审计、“双随机”抽查及专项整治等。(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9.完成专职社工人才的引进、培育补贴和继续教育等奖励不少于10名、社会(社区)工作奖励不少于50项、社工机构创办和创新项目补助不少于5个。(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10.开设专职社工研修班,培育市级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及社区治理骨干;完成登记社会组织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党员的专题培训。(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六、慈善事业(共5项工作)

1.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慈善桐乡”的实施意见》。(完成时限:5月)

2.发展慈善组织不少于6家、共富基金不少于10项、爱心驿站不少于200家;镇(街道)社区发展基金会建设实现全覆盖。(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实现全市慈善信托零的突破。(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投入项目资金约2000万元,开展爱心岗位、爱心驿站、爱心暖巢、爱心幼苗、爱心医院、爱心学校、爱心礼包、爱心学子、爱心护老、爱心助农“十爱连心”共富行动。(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开展困难家庭心愿圆梦活动,每个镇(街道)完成“多对一”项目不少于2个,每个村(社区)完成“一对一捐助”项目不少于2个。(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七、殡葬服务(共6项工作)

1.做好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安全保障服务工作,推动殡葬服务机构开展集中代祭扫活动,全力实现“健康、安全、文明”清明目标任务。(完成时限:4月)

2.开展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创建,各镇(街道)创建市级示范点不少于1个,全市拟申报创建省级示范点2个;推进全市镇街道节地生态安葬点(安息堂)建设实现全覆盖。(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推进包括遗体接运、存放、守灵(告别)、火化、骨灰盒、安葬等6项(暂定)基本惠民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推进“身后事”涉财事项联办,将涉及公证处、公积金、不动产、车管所、银行、证券、保险、市场监管等7个单位的身后事涉财事项纳入“亲人身后事”数字化改革工作中,完善多跨协同办理机制。(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推进“禾逝安”殡仪服务桐乡试点场景应用开发,争取在嘉兴全市推广应用桐乡殡仪服务模式。(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6.探索丧事简办规范标准,引导殡葬简办新风尚,推进移风易俗。(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八、地名管理(共4项工作)

1.开展地名门牌数据空间定位,加快建设民政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推进数字门牌建设。(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加强地名工作顶层设计,规范地名申报核准程序,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指导镇(街道)规范开展门牌申领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门牌需求。(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加强地名文化宣传,推进地名文化保护。(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九、婚姻登记(共3项工作)

1.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数字化改革,做好全省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试点收尾工作。(完成时限:6月)

2.积极推进婚姻登记场所提档升级,通过新建或改建确保达到5A级婚姻登记场所标准。(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在特殊日子邀请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婚夫妇等各界人士为新人颁发结婚证书及《婚事新办、简办倡议书》。(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十、移民工作(共4项工作)

1.实施“党建+”水库移民舒心解困帮扶行动,完善一户一档,落实“十项”关爱帮扶计划,解决好移民“急难愁盼”的问题。(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实施“三治+”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引导参与村社治理、三治积分管理和先进典型选树,推动移民和本地居民融合发展,打造善治移民安置村。(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实施“数字+”水库移民工作综合能力提升行动,依托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动态监测、主动服务、智能管理,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和资金使用规范。(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积极回应移民诉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移民群体稳定。(完成时限:贯穿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