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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促进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5-26  15:33 浏览次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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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有关单位:

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促进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现征求《关于促进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请认真审阅,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6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桐乡农科所钱秋杰处,联系电话:88181325。

 

   

 

附件:1、征求意见反馈表

2、关于促进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6

 

 

 

附件1

征求意见反馈表

单位:

征求意见稿名称

关于促进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表述


单位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2

关于促进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和《嘉兴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嘉农发〔2022〕22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粮食保卫战,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稳定小麦、扩种水稻油菜、发展大豆和特色旱粮、提高优质化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强化耕地保护、稳定生产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种粮效益,加强储备管理、搞活市场流通,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节粮减损,加大政策扶持、增强发展动力,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合力,全面推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粮食产能。确保30.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其中18.8万亩水稻播种面积)、2.63亿斤粮食总产量。

(二)稳定发展油菜。落实油菜播种面积2.40万亩,总产量0.085亿斤。

(三)强化物资储备。储备1.032亿斤粮食、230吨食用油、24万斤水稻种子、0.13万斤油菜种子、5.2吨农药、2450吨化肥。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提升耕地质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立足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进一步健全落实长效保护机制。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快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统筹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健康土壤”五年行动计划,引导扩种绿肥、增施有机肥,提升耕地地力。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置存量,严格治理抛荒,积极稳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优化,加快促进耕地复耕复种。

(二)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提高生产水平。提高优质化水平,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多抗广适、低损收获品种,扩大优质粮油作物播种面积,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力实施“肥药两制”改革,大力推进测土配方实施和病虫害绿色防控,实行肥药使用减量增效。推进降本增效,坚持良田、良种、良技、良机、良法融合,推进稻经轮作、稻渔共生等“千斤粮万元钱”水稻综合种养模式创新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加强粮油生产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应用,广泛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提高亩产水平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全面推进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2%以上。推进粮食节约降耗减损,积极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广精准播种、收获和管理技术装备,强化病虫害防控和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减少生产损耗和因灾损失。

(三)加强经营机制创新,进一步培育生产主力军、主平台。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主体,鼓励粮食生产功能区提高粮食复种指数,推动各镇(街道)多种、种好粮食,种粮规模化率达85%以上。进一步创新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发挥村级组织的组织协调作用,推行整村流转、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流转;引导工商企业、“两进两回”人员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发展粮食生产,支持大型用粮主体建立粮食生产基地;鼓励村集体统一组织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区域性统一供育秧、农机作业、植保、烘干等农事服务中心,推动种粮主体共置共享农资服务。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支持规模化种粮主体开展粮食自行加工、自创品牌、自主营销,延伸产业链,提高经营收益。

(四)加强储备管理,提高市场流通能力。全面落实省下达我市的粮食储备任务,各月末实际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着力实施“255工程”,重点支持粮食批发、加工、贸易企业等粮食流通主渠道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全市培育2家粮食流通主渠道企业。加强“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深入推动“五优联动”提质扩面,全市“五优联动”实施规模力争达到1.24万亩,创建“五优联动”示范县。培育“桐乡好米”产品和优质粮油品牌,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

(五)加快数字化平台建设,提高数字化应用能力。加快“收购服务一条龙”、“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组件、“田保姆”等数字化应用建设,多维度、多场景展示耕地、种粮、储粮等情况,实时掌握粮食生产、储备、供应等动态,推进粮食各环节数字化技术应用,提升粮食生产、储备、供应、耕地地力、作物生长、病虫害等数字化、智能化监测水平。大力推进服务数字化,加强技术推广、农机作业、政策落实、防灾减灾、粮食收购、好粮油供应等在线服务。鼓励经营主体打造数字化场景,加大数字农场建设,提升粮食生产数字化基地水平。加强规模种粮主体数字化培训,提高农民数字化应用能力。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生产扶持政策。

1.规模种粮(油)补贴。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水稻每亩180元、大小麦每亩150元的直接补贴;对种植油菜面积50亩(含)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0元的直接补贴;对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对不以粮油生产为目的或未正常生产管理的原则上不予补贴。鼓励规模种粮(油)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对在田间露天焚烧秸秆的,扣除其当季种植补贴。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全面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原有对象进行补助,补贴依据调整为上年度种植面积,实现6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强化“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优先支持谁”的导向,重点支持种粮农民,并向规模化主体倾斜,构建耕地质量保护长效机制。

3.晚稻绿色高产创建奖励。市财政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核心示范方100亩以上,经测产认定常规晚稻示范方平均亩产650公斤以上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对杂交晚稻高产示范方平均亩产800公斤以上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对常规晚稻高产攻关田面积1亩以上,且验收亩产超过700公斤的经营主体前两名各奖励2万元;对杂交晚稻高产攻关田面积1亩以上,且验收亩产超过850公斤的经营主体前两名各奖励2万元。

4.水稻良种补贴。对在本市范围内种植水稻面积50亩以上,且一次性购买常规水稻种子150公斤以上、杂交水稻种子50公斤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市财政给予常规水稻种子每公斤补贴1.8元,每亩不超过10元;杂交水稻种子每公斤补贴20元,每亩不超过30元。

5.水稻订单良种奖励。为充分调动农民生产水稻良种的积极性,稳定水稻生产种源和良种繁种基地,对与持有效水稻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合格水稻良种的种粮主体,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交售每百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240元;交售每百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交售每百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

(二)优质粮油奖励政策

6.优质稻米品牌奖励。市财政对获得省级优质稻米评选“浙江好稻米”金奖、优质奖的稻米生产主体,分别给予每个4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嘉兴市级优质稻米评选“禾城好米”金奖、优质奖的稻米生产主体,给予每个3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桐乡市优质稻米评选“桐乡好米”金奖、优质奖的稻米生产主体,给予每个1万元、0.5万元的奖励。

7.“放心粮油”建设奖励。鼓励省外粮食主产区企业积极参与我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满足桐乡市民高品质、多元化的粮食消费需求。对经过两地粮食主管部门认定在桐乡市域范围内投资开办优质粮油产品专卖店(直营店)的,对粮食仓储设施投资费用给予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粮食收购及应急保供政策

8.落实粮食收购及订单奖励政策。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按时足额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完善订单粮食奖励政策,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公司交售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对市级订单晚粳稻按政府公布的收购价收购,市财政对交售订单的种粮主体给予每50公斤20元的订单奖励,每亩不超过180元;给予订单履约率达到100%的种粮主体每50公斤2元的“守合同重信用”奖励。增加政策性早稻收购,对于市级早稻,实行应收尽收、订单全覆盖,早稻订单按政府公布的收购价收购,市财政对交售订单的种粮主体给予每50公斤30元的奖励。继续实施粮食“五优联动”,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引导和鼓励种植优质粮食品种,促进提质增效。认真落实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有关要求,加强市场行情监测,适时启动预案,对入统粮食企业在政府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期间收购的粮食,按实际收购当地粮食的数量给予不高于每吨100元补贴奖励,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

9.应急保供体系建设和产销合作。对纳入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并与商务局签订应急保障协议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其中应急加工企业15000元/年;应急供应网点2000元/年,应急运输企业2000元/年,价格监测网点1000元/年。鼓励我市粮食企业“走出去”到省外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加工、储存基地,进行粮食产地收储、加工,并将粮食运回我市销售,基地面积达5000亩不到1万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基地面积达1万亩不到5万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四)农机及社会化服务补贴政策

10.农机购置补贴。优先保障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装备的补贴需要,加大对粮油生产、加工、仓储机械设备的扶持力度,对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对水稻插秧机、水稻侧深施肥装置、农用无人机、供热环保型粮食烘干机等粮油生产机械化重点机具实行地方累加补贴。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试点,继续实施首台套补贴政策,将适合我市粮油产业发展方向和实际需求的新型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11.社会化服务补贴。对通过植保无人机开展统防统治的粮食生产主体,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亩3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以上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采用“以奖代补”方式,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3万元、2.5万元的补助,对县级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一次性给予最高2万元的补助。

(五)粮油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政策

12.粮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开展的道路、沟渠、泵站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80%;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开展的粮食烘干中心、育秧中心等生产服务设施建设补助比例不高于70%。以上单个项目限额300万元,择优立项。

13.粮油生产“机器换人”项目。对粮食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引进成套新机具新装备(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及设施化改造提升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对粮食烘干中心配套设施建设补助比例不高于50%,除尘设施建设补助比例不高于70%。

14.优化粮食企业仓储设施改造。对优质粮食实行专仓低温储存,年内对仓储设施进行低温准低温改造的入统粮食企业,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15%的补助(扣除已享受政府补助资金的项目投资),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保险及金融服务政策

15. 扩大稻麦和油菜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大小麦、油菜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含)的种植大户单独投保,种植面积未达到100亩的种植户,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级组织参加保险,农户自缴部分保费由财政予以全额承担。全面实施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种植面积50亩以上(含)的种植大户单独投保,种植面积未达到50亩的种植户,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级组织参加保险。保费由财政予以全额承担。

16.推进金融支持服务。实施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对稻麦复种面积或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合作社联合社等主体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贷款,给予3%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的贷款贴息。对入统粮食企业收购粮食用于生产加工的,按当年实际发生超过上一年度数量的粮食收购贷款利息给予100%的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继续对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部分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以超常超强的力度和更强的执行力抓好粮食生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粮油生产保供措施,统筹抓好生产、流通、产销协作和节粮减损等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结合实际,加大投入,充分调动种粮主体积极性。要压实责任、逐级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确保任务指标到村、到户、到田。加强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坚持一季一季、一茬一茬、一个区域一个区域抓好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年度生产保供任务顺利完成。农业农村、商务、发展改革、科技、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

(二)加强服务指导。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分负责人包片指导督促粮食生产工作制度,分区、分块指导粮食生产。进一步完善在线服务和专线服务机制,组织农技专家和种粮大户结对挂钩,开展精准服务。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扎实开展各类示范区、示范方建设,有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广泛组织种粮农民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和种粮技能。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压实防灾减灾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实现早预警、早应对,着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三)加强考核评价。粮油生产保工作供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积极争取纳入各级政府督查激励事项。强化粮油生产保供监测评价,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未完成年度生产任务的取消评优资格,形成争先创优良好氛围。

 

附件:1. 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指标分解

2. 2022年粮食总产量指标分解

3. 2022年油菜面积和总产量指标分解

. 



附件1

 

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指标分解

单位:万亩

镇、街道

全年任务

其中

早稻

晚稻

小麦

大豆

其他旱杂粮

桐乡市

30.5

0.029

18.8

5.87

1.7

4.1

开发区

(高桥街道)

2.84

0

1.82

0.39

0.13

0.50

梧桐街道

1.56

0

0.93

0.28

0.13

0.22

凤鸣街道

0.68

0

0.20

0.02

0.11

0.35

濮院镇

2.31

0

1.64

0.44

0.06

0.17

屠甸镇

2.45

0

1.37

0.19

0.26

0.63

崇福镇

6.20

0

3.91

1.32

0.29

0.68

洲泉镇

3.29

0

2.14

0.91

0.22

0.02

大麻镇

1.60

0

1.02

0.35

0.04

0.19

河山镇

1.25

0

0.76

0.21

0.17

0.11

乌镇镇

5.08

0

3.46

0.98

0.19

0.45

石门镇

3.25

0.029

1.55

0.78

0.10

0.79

 


附件2

2022年粮食总产量指标分解

单位:亿斤

镇、街道

全年目标

其中

早稻

晚稻

小麦

大豆

其他旱杂粮

桐乡市

2.63

0.0029

2.03

0.3

0.072

0.23

开发区

(高桥街道)

0.25

0

0.20

0.02

0.01

0.03

梧桐街道

0.14

0

0.11

0.01

0.01

0.01

凤鸣街道

0.05

0

0.02

0.00

0.01

0.02

濮院镇

0.21

0

0.18

0.02

0.00

0.01

屠甸镇

0.18

0

0.12

0.01

0.01

0.04

崇福镇

0.50

0

0.38

0.07

0.01

0.04

洲泉镇

0.31

0

0.25

0.05

0.01

0.00

大麻镇

0.14

0

0.11

0.02

0.00

0.01

河山镇

0.12

0

0.10

0.01

0.01

0.01

乌镇镇

0.45

0

0.37

0.05

0.01

0.03

石门镇

0.28

0.0029

0.19

0.04

0.00

0.04

 


附件3

2022年油菜面积和总产量指标分解

                           单位:万亩、亿斤

镇、街道

油菜

 

总产量

桐乡市

2.40

0.085

开发区(高桥街道)

0.35

0.012

梧桐街道

0.18

0.006

凤鸣街道

0.07

0.002

濮院镇

0.08

0.003

屠甸镇

0.37

0.014

崇福镇

0.41

0.015

洲泉镇

0.13

0.005

大麻镇

0.12

0.004

河山镇

0.18

0.006

乌镇镇

0.26

0.009

石门镇

0.25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