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58235/2022-132783 | 发布机构: | 科技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2-05-07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 |
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桐乡市“博士创新团”计划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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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打造国际化全域创新之城的若干政策意见》(桐政发〔2020〕7号)精神,有效汇聚高校院所博士为我市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和转化科研成果,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壮腰工程”,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制订《桐乡市桐乡市“博士创新团”计划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在2022年5月15日以前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告知,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9楼904室(桐乡科技局科技合作科);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90722294@qq.com;联系电话:0573-89398325。 附件:《桐乡市“博士创新团”计划实施意见》 桐乡市科学技术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22年5月7日 桐乡市“博士创新团”计划实施意见 加快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在我市的生产转化,推动企业技术难题攻关,促进建立更为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和科技成果共享机制,桐乡市通过5年时间(2022年-2026年),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高校院所为主,面向全国知名高校院所引进100名以上博士到我市科技型企业挂职,担任研发负责人,岗位一般为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院长助理或技术副总。 一、申报条件 (一)遵循企业需求导向原则,以企业与入企博士双方自愿为前提,科技、人才部门提供对接信息服务,企业与入企博士自主确定挂职意向。 (二)入企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在读或具有副高级职称,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热心参与产学研合作,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将高校科研成果在我市生产转化、帮助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促进校企产学研合作的能力和资源。 (三)企业应建有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要为入企博士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与入企博士签订挂职协议,明确工作时间、服务内容、目标任务等各项要求,并向入企博士发放聘书。 (四)入企博士到企业挂职时间原则上为1年,年度结束要接受考核,鼓励其与挂职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根据双方意愿,可继续入企挂职。 (五)建立“博士创新团”人员信息库,推动入企博士多形式与市内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更大范围实现共享、合作及共赢。 二、支持对象 聚焦聚力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以下企业引进博士挂职: (一)细分行业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 (二)国家高新技术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壮腰工程”重点扶持企业。 三、入企博士主要职责 (一)履行挂职协议约定的工作时间、服务内容、目标任务等各项要求。 (二)协助企业制定技术发展战略规划方案等文件,解决技术人才需求,破解企业技术难题,组织企业科技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三)协助企业提升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及实习基地等创新能力,做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的开发和应用。 (四)协助企业做好科技、人才等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申请、新产品和新技术工艺标准制订、论文发表等工作。 (五)积极开展科技对接活动,发布高校院所及个人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 四、申报程序 (一)市科技局每年发布“博士创新团”征集需求,由企业和高校申请。 (二)通过企业自主对接一批、科技部门协助引荐一批等方式,企业与入企博士充分沟通洽商后,自主确定挂职意向。 (三)企业向市科技局提交企业引进博士挂职需求征集表和学位、职称佐证材料。 (四)市科技局对入企博士的专业、学历、职称等材料进行核对,实地核查企业提供的研发条件和环境,研究决定后下发计划文件,组织入企博士与企业进行签约。 五、政策支持 对已毕业博士(或副高职称)每位年度补贴5万元,入职企业配套3万元;对在读博士每位年度补贴3万元,入职企业配套2万元,入企在读博士实行双导师制度,由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为兼职导师。对挂职博士(在读博士及副高级职称)实施年度考核制度,考核优秀的(不超过挂职人数的30%),给予3万元奖励;考核合格的,给予1万元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奖励。补贴及奖励由企业先行支付,待年度结束后由企业向市科技局申领,经费由市人才资金列支。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最终解释权归桐乡市科学技术局。 附: 入企博士年度工作考评表 附 入企博士年度工作考评表 博士姓名: 学校名称: 挂职企业:
注:优秀比例不超过挂职人数的30%,得分不低于85分,合格得分不低于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