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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7-18  16:12 访问次数:

吴斌委员:

您在市十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才公寓建设已经成为我市优化人才环境,构筑人才资源高地,加速人才集聚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保障。为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根据《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建设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意见》(桐委发〔2017〕15号)和《关于更高质量促进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举措》桐委办发〔2019〕61号文件精神,对来我市创业创新的各类人才,在人才安居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市人才公寓现状:

1.目前我市已经建成的人才公寓共1403套,共8.77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的互联网人才大厦一期人才公寓250套。经济开发区共有人才公寓833套,其中同德公寓一期、二期共(位于开发区同德路268号)共477套,数字经济小镇人才公寓共242套,位于科创园(高桥大道1156号)内的人才公寓114套。洲泉镇桢桢公寓320套。

2.目前我市在建人才公寓364套,共2.82万平方米。其中崇福镇双创中心人才公寓300套,开发区凤翔东路南侧、振华路西侧地块配建人才公寓64套。

3.推进人才公寓配建工作。坚持在市区土地出让价格较高时,采取配建模式,在特定区域新建商品房住房项目中配建不低于5%的人才安居住房,为我市人才公寓持续提供新房源。目前全市共在6个地块配建人才公寓418套共3.5万平方米,建设完成后移交市政府下属国资公司,纳入人才公寓用房统一管理及出租。

二、特色做法:

出台《桐乡市企事业单位重点人才工作评优激励办法(试行)》,对年度评优分值达到40分及以上的用人单位新引进的硕博人才提供最高30万元、15万元的“随薪贷”,用于房屋装修、购车等消费类贷款。允许年度评优分值达到70分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建设人才公寓等配套服务设施,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7%提高到不超过15%。

对引进的各类人才给予购、租房补助。租房补助方面,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参公除外)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在我市的人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享受最多3年的租房补贴。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和中级职称人员(技师)提供每人每月500元补贴。硕士学位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提供每人每月800元补贴。博士学位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提供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购房补助方面,对新引进的世界一流大学、“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符合我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岗位及专业目录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购房补助,最高分别为10万元、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参公除外)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给予购房补助,最高分别为15万元、35万元。

三、世界互联网人才大厦一期人才公寓情况:

大厦属于政府自有房产,产权方属桐城委(桐城集团)。共有人才公寓250套,面积约1.37万平方米。户型上单身公寓230套,套内面积30平方米左右;套房20套,套内面积70平方米左右。公寓配有床、书桌、衣柜、茶几等基本家具;空调、热水器,电视机、网络等家电设备;配有有餐厅、公共洗衣房、公共健身房公用设施。租金单身公寓900、1000,套房1800、2000,物业、水电按实际使用收取。

大厦公寓主要面向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来我市创业创新的高层次人才。目前入住200余套。对于符合条件入住人才享受人才政策租房补贴,本科500、硕士800、博士1000。

目前大厦人才公寓已经开通网上申请,可在“浙里办”中搜索“嘉兴人才码”,选择“桐乡市”,在“生活服务”栏目中选择“人才公寓申请”,按提示完善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件后即可完成线上申请。

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关注人力社保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作者: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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