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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桐乡市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星级村评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7-25  14:11 浏览次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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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我局拟定了《桐乡市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星级村评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将拟定的《桐乡市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星级村评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本机关网站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573-88099701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桐大街360号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5日


桐乡市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星级村评定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市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实施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星级村”创建,在全市形成美丽乡村长效管护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向美丽经济转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创建

1.实施范围。

全市已投入建设、并初具形象的省市两级未来乡村、省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和一般村,以及已经完成建设的示范村和提升村等美丽乡村建设村。

2.创建类别。

星级村分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类,实行一年一创。其中,市级未来乡村、提升村最高评至四星级。

2.申报程序。

各镇(街道)对照标准进行推荐创建,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并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定和公布。

二、考核评定

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平时相关指导、检查、考核和年终星级村评定专项抽查,并会同财政局、建设局、文广旅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评定打分,最终确定申报村星级类别并命名。

三、奖励办法

对获得星级村的申报村命名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达到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标准的,分别为5万元/村、10万元/村、20万元/村。奖补资金用于下一年长效管理工作,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使用规范。

四、保障机制

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

1.市级层面:各有关单位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四位一体”卫生保洁、农村绿化长效管护、河道保洁、两违巡查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将加强长效管理纳入部门日常工作,并结合基层需要,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

2.镇街层面:按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负责监管辖区美丽乡村精品线、示范村、提升村,省市两级未来乡村等长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日常督查管理。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落实资金配套,调动村干部积极性,积极引导各村结合本村资源,进行招商引资和第三方运营。

3.村级层面:各村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办法,持续做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党员骨干、志愿者以及各类群团组织的作用,聘请义务监督员,常态化开展长效管理工作巡查,持续巩固美丽乡村创建成果,切实提高长效管理工作水平。


附表:桐乡市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星级村评分细则附表:桐乡市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星级村评分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