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483ZFC00000/2022-13456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2-07-05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南门直街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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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区南门直街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自2022年5月31日起,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www.tx.gov.cn)和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征求到的意见及修改情况通告如下: 一、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本次共征集到各类意见10条,其中现场反馈5条;通过召开座谈会征集到意见5条。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安置房源问题; 二是关于对商业安置地段不满意问题; 三是关于评估价格问题; 四是关于企业征收税费减免问题。 二、意见采纳及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安置房源问题。本项目住宅房屋安置房源共设置有两处,分别为原农业经济局种子仓库地块和秋华路北侧住宅小区。房源数量可以满足安置需求。 (二)关于对商业安置地段不满意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产权调换,另一种是货币补偿。若对商业安置地段不满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再到房产市场上购置中意的商业房屋。 (三)关于评估价格问题。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机构会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室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 (四)关于企业征收税费减免问题。根据《桐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被征收人获得的房屋征收补偿收入按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征收税费减免问题按照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 被征收人提出的有关意见,在征收补偿方案及相关政策中都已有明确规定;经研究不采纳的意见,也已进行了详细说明。总体来看,本补偿方案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无需作进一步的修改。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