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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标题: 疫情防控咨询
  • 内容:

    来电人投诉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和平饭店防疫办,其表示6月29日在上海隔离三天,7月2日转运至和平饭店,7月6日解除隔离,和平饭店的防疫工作人员告知必须要有返回地的同意接受证明,曾向和平饭店的工作人员索要政策文件,工作人员告知没有,其表示不认可,现来电投诉,诉求:目的地西安已经同意接受希望7月6日可以直接坐飞机回西安,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 反应时间: 2022-07-06 09:38:19
  • 信件来源: 业务经办系统

回复内容

  • 答复单位: 浙江省信访局
  • 答复时间: 2022-07-06 15:50:43
  • 答复意见: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接嘉兴市防办通知,根据省防办89号文件,“我省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省外的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承诺3天内不再返回浙江的,可经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后,“点对点”接回;也可经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后,购买离浙火车票、机票,“健康码”暂时转绿码“点对点”转运至离浙交通站点自行前往目的地。入境人员7天集中期满、省外为目的地,可以离开。”您可凭目的地同意接收函(复印件)、机票和3天内不再返回浙江承诺书,由我市防控办实行闭环转运至机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配合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