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业力量推动家庭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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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川弟,副主任潘敏芳、张建林、徐剑东、姚毅军、戴建国参加视察,副市长施如玉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桐乡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桐乡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站,详细了解我市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自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坚持法治原则,用系统观念对家庭教育进行前瞻性思考,注重家校社政协同育人,通过聚焦“机制建设、服务供给、力量支撑”3个要素,夯实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和监护责任,不断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落实机制,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给网络,夯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支撑体系。 就抓好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实施工作,潘川弟强调,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组织好对重点法律条文内容的宣讲解读,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特点,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要全面落实法定职责,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切实担负起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提供支持、指导和服务,补齐家庭教育工作的不足之处;要共同抓好社会协同,落实好幼儿园、中小学校家庭教育的指导,利用好我市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培育发展好家庭教育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以专业的力量,推动家庭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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