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4005097/2022-136111 | 发布机构: | 洲泉镇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2-08-10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洲政〔2022〕109号 |
关于印发《洲泉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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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消安委成员单位: 《洲泉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洲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洲泉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平安桐乡”建设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全镇居住出租房屋“清患宜居”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行动和洲泉镇"护航.攻坚"消防专项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长效工作机制,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洲泉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洲泉镇镇长任组长,洲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村镇建设中心、应急管理办、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供电公司和消防工作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洲泉镇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副站长任主任,统筹协调整治行动工作推进。 三、职责分工 负责具体实施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派出所、应急办、消防工作站等单位开展日常检查和整治;消防工作站负责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及相关移送案件的办理;派出所负责做好出租房、自建房领域整治的配合;应急管理办负责依法查处相关场所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村镇建设中心负责排查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结构安全问题;自然资源所负责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需要立案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负责依法对违法建筑等相关移送案件的办理;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三合一”场所;供电公司负责为开展检查场所内用电线路安全状态提供专业支持;村(社区)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同步实施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 以村(居)民自建房、工厂企业厂房(仓库)、沿街商铺(市场)等场所中设置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且从事生产、经营和储存活动的“三合一”场所。 五、整治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嘉兴市住宿和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在对所有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实施治理的情况下,明确以下重点措施: (一)“三合一”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物理防火分隔和独立疏散; (二)电气线路必须穿管保护; (三)严禁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和室内停放; (四)严禁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五)严禁设置防盗窗或无法从内侧正常开启; (六)必须安装智能独立火灾报警器应用; (七)生产区域必须安装简易喷淋; (八)严禁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六、时间及步骤 自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 各村(社区)、各消安委成员单位要迅速响应,结合正在开展的相关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和整治标准,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要统一思想认识,落实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整治重点。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整治舆论声势。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1日-12月1日) 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间不漏人”的原则,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掌握辖区内“三合一”场所数和火灾隐患底数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落实督改责任。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将火灾防范底线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中发现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市消防救援大队,报请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日-12月31日) 各村(社区)各消安委成员单位要在前期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做到立查立纠,同时建立科学可行的防反弹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效得到持续巩固。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实行挂图作战,做到实改实销。对于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主体,要借此整治契机,加强与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深入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消防培训。要组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队、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参与排查的力量开展集中培训,讲清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指导检查人员掌握检查重点、技术标准和整改要求。同时要开展“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等重点领域消防演练,广泛宣传火灾警示案例,不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三)强化信息报送。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反馈进展情况。请各站所将具体工作方案于8月15日前上报洲泉专职消防队,每月25日前上报月度统计表(见附件)。 (四)强化督导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消防安全“护航·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每月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