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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23-00268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1-13
组配分类: 拟作出的审批意见 文件编号:
2023年1月13日拟对浙江佑瑞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张智能再生托盘及500万张再生循环托盘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13  15:02 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佑瑞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张智能再生托盘及500万张再生循环托盘建设项目

桐乡市石门镇工业园区(琴秋路与石康路交叉口)

浙江佑瑞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60万张智能再生托盘及500万张再生循环托盘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项目应当实施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氨氮、总磷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的其它企业限值要求,废水最终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2、废气:按环评要求做好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有食堂油烟废气、注塑废气、粉碎粉尘。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注塑废气收集后“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RCO”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碎粉尘经粉尘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GB 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参照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限值。

3、噪声: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声降噪处理,加强设备维修保养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注塑过滤网、收集粉尘、废干式过滤材料、废循环冷却水过滤材料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污泥收集后送砖瓦厂制砖。边角料和残次品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抹布手套、废沸石、废催化剂、废干式过滤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