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桐乡市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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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96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9〕63号)和《关于在全市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管理的通知》(嘉人社〔2021〕18号)文件要求,现将已获得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社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0889580。 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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