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58358/2023-00099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1-06 |
组配分类: | 浙江省文件 | 文件编号: |
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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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统字〔2021〕84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厅发〔2022〕30号),我局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纵深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规范完善企业统计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现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锚定“2035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统计现代化改革远景目标,结合浙江统计数字化改革,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规范企业统计数据生产流程为重点,以满足国家统计局台账建设相关要求为准则,力争2025年底前,全省所有企业类统计调查单位规范建成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着力提升企业统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夯实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提高企业统计工作效率,努力实现企业原始记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无缝衔接,实现统计基础资料的科学化、系统化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推动统计工作进一步提标提质提效提供坚实保障。 二、分类推进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信息化建设水平、统计基础工作现状,分类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以统建台账模式为主,自主研发模式和excel模式为辅。 (一)统建台账模式。依托浙企“最多报一次”平台,全省统建基于政务云的浙江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系统,积极争取企业的理解和配合,推动各类企业利用该台账系统生成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二)自主研发模式。对信息化建设水平较高,具备SAP、ERP等软件系统,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可自行研发台账系统,生成符合《浙江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指南》(见附件)要求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三)excel模式。对不愿使用统建台账系统且无力自主研发的企业,应健全统计原始记录,通过excel形式生成符合《浙江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指南》要求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三、工作步骤 (一)县级统计局全面推广试点(2023年1-8月)。确定余杭区、临平区、鹿城区、桐乡市、义乌市等地为全面推广县级试点地区。1-6月,县级试点地区按照2021年统计年报和2022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根据电子台账模板做好指标梳理、确定电子台账与原始凭证映射关系、电子台账与统计报表映射等工作。7-8月,在所有“四上”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四下”企业,针对不同行业、类型、规模的企业分类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杭州、温州、嘉兴、金华等市统计局对试点工作开展专项指导,全面了解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情况,2022年12月底向省统计局报送县级试点地区全面推广工作方案,每月底报送工作进展情况,8月底报送总结材料。 (二)市级统计局全面推广试点(2023年9-10月)。确定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金华市等地为全面推广市级试点地区。根据县级试点地区经验,在市级试点地区所有“四上”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四下”企业,针对不同行业、类型、规模的企业分类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形成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经验做法。市级试点地区统筹做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8月底向省统计局报送全面推广工作方案,10月底报送总结材料。 (三)浙江省全面推广(2023年11-12月)。汲取市级试点地区推广经验,充分发挥浙江统计数字化改革先发优势,在全省所有“四上”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四下”企业全面推开电子统计台账。各市要细化目标任务、完善配套措施,10月向省统计局报送全面推广工作方案,12月底报送总结材料。 (四)成果提炼提升(2024-2025年)。总结全省推广经验,推动视同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大个体”、个体户和商业综合体等调查对象建立电子统计台账,最终实现所有企业类统计调查单位建成电子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满足国家统计局关于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要求的不同专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统计台账模板和工作规范,高质量建成浙江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体系。 四、工作保障 (一)坚持思想导向,加强组织领导。省统计局成立全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设管处分管局领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执法监督局、设管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经处、人口处、社科处、服务业处、数管中心、浙企“最多报一次”项目专班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管处。各级统计局要充分认识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督促落实。 (二)坚持业务导向,强化统筹协调。省统计局设管处牵头统筹组织全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室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工作,持续优化完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原则上统计报表需要的指标不能删除)并及时报送省统计局设管处,做好各阶段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及专项检查。浙企“最多报一次”项目专班、数管中心负责做好统建台账系统上线准备工作,并根据意见反馈不断迭代升级系统。 (三)坚持引领导向,加强宣传培训。各级统计局要大力做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宣传动员工作,引导企业充分认识电子台账对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统计工作效率的重要意义,消除企业对电子统计台账的疑虑。最大程度调动广大企业使用统建台账系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统计e家”等线上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组织必要的线下培训、统计专业人员上门一对一指导培训,不断提高企业操作水平。 (四)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督检查。省统计局把企业电子 统计台账纳入统计执法、数据核查工作中,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统计台账、统计台账设置不规范、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不衔接、统计台账与统计报表数据不一致,应当及时予以纠正。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要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浙江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指南
附件
浙江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工作指南
浙江省统计局 2022年11月
浙江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结合各专业、基层统计工作实践,具有浙江统计特色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有助于全面提高企业统计工作水平和源头数据质量。 一、台账模板设计思路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是连接企业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的桥梁,是统计数字化、智能化的重要手段,是重要的统计基础工作。 台账模板的设计以提高数据质量,减轻企业负担为目的,贯彻了以下思路:一是以企业为主体,按照“一套表”模式统筹设计企业所涉及的各专业统计台账,体现台账的系统性、专业性,同时在以国家电子统计台账模板为主体的同时,根据浙江省具体统计工作实践,对台账模板进行适当的修改,体现浙江特色,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台账指标直接对应企业原始记录反映的各类生产经营信息,统计报表指标的加工计算由台账软件系统完成。三是努力实现电子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的自动衔接,减轻企业工作负担,提高企业建立台账的积极性。“四上”企业定报除个别报表外均可通过电子统计台账自动生成,“四上”企业年报和“四下”企业报表大部分指标也可自动生成。四是台账账页样式简洁明了,方便企业统计人员理解、填写。 二、三种台账生成模式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分类处理,不搞一刀切。一是统建台账模式的企业,直接通过浙企“最多报一次”平台生成统计台账,继而自动生成统计报表;二是采取自主研发模式的企业,根据统计台账模板,在原有SAP、ERP等软件系统,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自主研发新的台账系统,加工整理自动生成统计台账;三是采取excel模式的企业,可通过手工录入,以excel形式直接填写符合台账模板要求的统计台账。 三、严格做好原始记录 各级统计局要指导企业根据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要求,设置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 企业统计原始记录应包括:财务、人员及工资、固定资产投资、产品(服务)价格及有关合同、能源购消存等共性指标;工业企业的各种产品、半成品的出入库量、销售量及价格、在制品、对外加工费收入明细等情况;建筑企业的施工合同、工程结算或决算单等情况;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业务管理系统经营销售明细或增值税发票、业务结算单、经营流水小票等情况;运输企业的运输设备、行驶里程、客货运量、吞吐量等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备购置及建设用地费用合同、项目销售明细、销售合同、工程结算单、建筑面积、合同价款、房屋用途、房屋状态等情况;其他各类企业经营活动的实物数量、价格、收入明细等情况。 原始记录可以采用纸介质或计算机进行登记,做到凭证齐全,计量准确,记录真实、完整,填报及时。纸介质登记应当字迹工整、清晰,计算机登记的应保存留底,数据修改变动应说明并留底备查。原始记录需涵盖记录日期、指标内容、计量单位、数量、计算过程、数据来源等。对从财务系统获取原始记录的统计指标,需包括会计凭证号、摘要、日期、金额等主要信息。 四、严格做好台账管理 各级统计局要指导企业根据统计报表和生产经营管理需要,采取统建台账模式或自主研发模式或excel模式,将分散的原始记录进行分组、归类、计算、汇总,生成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统计台账,作为填报统计报表的依据。 企业应当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电子统计台账的管理,定期备份电子统计台账,作为企业内部统计资料存档备查。企业统计人员应按照电子统计台账和统计调查报表制度要求,对各项统计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各项统计指标以及相关统计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准确无误、互相匹配。财务、业务核算部门负责人应对提供的统计所需的财务、业务核算资料进行审核。统计负责人应当对统计人员填报的电子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进行复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填报完整。在统计执法检查中,企业应当提供留存的电子统计台账,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电子统计台账。 五、模板主要内容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包括规上工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等6个“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和规下工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等5个“四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每个模板包括封面、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账页三个部分,账页部分包括对应汇总表。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浙江和各类企业实际,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迭代完善各类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并及时公布。 (一)“四上”企业生产经营账页。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销售账页。账页以产品为核心,根据汇总计算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的需要区分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国内销售成品(包括不再加工的半成品)、出口销售成品(包括不再加工的半成品)等入账类别,设置了产品名称、产品代码、计量单位、产品数量、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不含销项税)、销售金额、工业产值等指标。企业根据产品入库、销售等业务活动对应的入账类别,将入库单、出库单、销售明细表、会计营业收入明细账等原始资料记录的生产销售信息,自动获取、批量导入或逐笔录入台账。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相应产品只在月底填入一笔明细数据。根据产品所属工业行业小类代码、对应的规上产品产量目录代码等基础信息汇总计算相应数据。基础信息只需在某产品首次入账时填写,从第二次起台账软件系统自动加载相应信息。 2.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账页。账页以建设项目为对象,企业按照项目的工程结算单、进度单、支付凭证或会计科目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及时填写企业在该项目的建筑业产值实际完成情况、房屋开工和竣工情况等内容。企业还需定期填写在各个项目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人数。根据各建设项目的相关基础信息,汇总计算出企业需报送的统计数据。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账页。账页以商品为核心,区分了商品购进、商品批发、商品零售、服务收入四个入账类别,设置了商品分类代码、采购来源或销售去向、商品数量、销售方式等指标。企业根据业务活动所属入账类别,将购销管理系统记录、发票以及网络平台销售记录等原始资料记录的经营销售信息填入台账。根据入账类别、金额、商品分类代码等信息汇总得到企业的商品购进额、商品销售额以及分类值交易情况等。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账页。账页将企业营业收入分为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外卖送餐服务收入、其他收入五个入账类型,设置营业额、销售方式指标。企业及时将销售管理系统、各类网络平台等途径记录的营业活动情况通过自动获取、批量导入或逐条填写入账,汇总得出营业额及其分组指标数据。 5.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开发建设情况账页和房屋租售账页。账页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对象,项目开发建设情况账页记录企业在各个项目的实际完成投资情况、房屋开工和竣工情况等内容,企业按照项目的工程结算单、进度单、支付凭证或会计科目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填写。房屋租售账页记录企业各个项目房屋销售和租赁的情况,企业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填写。根据各笔入账记录的投资构成、工程用途等相关信息,汇总计算出各个项目投资完成额和房屋施工、销售面积等数据。 6.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经营账页。账页设置营业收入、经营或外包其他行业的业务所确认的收入、代收代支和代管等收入指标、净服务收入等指标。企业根据发票、营业收入明细账等资料,逐笔录入或批量导入企业相关营业收入,同时对应填写该笔营业收入经营或外包其他行业的业务所确认的收入、代收代支和代管等收入部分,据此汇总得出企业当期净服务收入。 (二)“四上”企业财务、劳动工资等通用账页。 1.财务账页。账页依据企业需报送的财务报表设置指标,“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等需企业计算、易错指标列示了组成细项。具体指标根据统计报表报送频率区分填写频率。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等填写台账,根据当期报送统计报表的需求相应形成汇总表。 2.劳动工资账页。账页包括姓名、性别、人员类型、职业类型等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和应发工资、社会保险等各类代扣代缴费用指标。企业根据人事管理信息首次填入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后只需调整增减变动人员。工资部分企业按照工资发放明细等资料填入或批量导入当期数据。 3.能源账页。工业企业能源账页以能源商品或产品为主,企业根据业务活动对应的生产、购进、工业生产消费等入账类别,根据能源产品购入凭证、领料单、退料单、调拨单、能源盘存表、盘盈盘亏报告单等原始资料,填入相应数量,汇总得出企业能源生产、购进、消费、库存等数据;其他“四上”企业能源账页设置数量、采购来源和销售去向等指标,可汇总得出重点能源商品经销的情况;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还增加了反映企业能源消费的账页。 4.固定资产投资账页。账页列示企业所有投资项目,企业按照各项目的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工程进度单、结算单和会计账目或支付凭证等资料,及时填写企业在该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根据项目的相关基础信息、投资构成分类等,汇总计算出各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应数据。 5.研究开发账页。账页设置研究开发项目、费用、人员等指标,研究开发项目属性指标以企业立项书为基础,联合研发部门共同完成;费用以企业会计账为基础,对应原始凭证逐笔记录企业研发费用支出情况,可汇总得出整个企业和分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及其分组情况;研究开发人员主要以人事部门资料为基础,结合分项目考勤情况,可得到分项目的研发人员参与情况。 (三)“四下”单位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四下”单位企业电子统计台账都设置了财务账页和生产经营投资账页。财务账页包含资产总计、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等指标,“应付职工薪酬”指标列示了组成细项。生产经营投资账页分别设置了工业生产电力消费、新签合同额、批发额和零售额、完成投资额、用工人数等指标,企业按照电费单、项目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单、人员考勤表和会计凭证等资料填写账页。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服务业还设置了研究开发账页,记录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情况。
1.规上工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016 2.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040 3.限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062 4.限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082 5.房地产开发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100 6.规上服务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120 7.规下工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141 8.资质外建筑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151 9.限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158 10.限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165 11.规下服务业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172
法律义务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五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当至少保存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生产销售账页 三、财务账页 四、劳动工资账页 五、能源账页 六、固定资产投资账页 七、研究开发账页
填写说明: 当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本账页。
1.生产销售账页
续表
填写说明: 1.按照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由本企业统计的所有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外加工收入情况、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的半成品和在制品的情况,均应在本表中逐条记录。 2.企业应依据成品入库单、出库单、销售明细表、财务表营业收入明细账等资料,每日或每周将本企业的生产销售业务活动情况逐笔录入本账页,也可每周或每月将ERP等信息管理系统中信息批量导入。 3.产品名称主要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选择填写,非规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的产品根据实际规范填写名称。填报规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中包含总计项和其中项的产品时,注意避免重复填写;某种产品首次入账时,其对应的“所属工业行业小类代码”“对应规上产品产量目录代码”“是否战新产品”等基础信息,请在统计机构人员指导下填写。 4.“一、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对应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不含销项税)”一栏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 5.会计核算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成品价值。 6.往期数据需要调整时,不能直接修改原记录,需通过“调整往期数据”来调整,同时在备注栏中注明调整原因。 7.产品代工需如实填写产品数量,其他形式可视情况填写相关产品数量。 8.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报告期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报告期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9.国内销售成品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 10.若企业能分产品核算自制半产品在制品情况,则需填报“产品名称”等基础信息;若不能分产品核算自制半产品在制品情况,则不用填写此部分内容。
2.生产销售账页汇总表 表一: 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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