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也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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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电子竞技游戏日渐盛行,成为当下年轻人喜爱的休闲娱乐方式之一,部分玩家为了提升游戏体验感,不惜花费重金购买游戏装备。那么,游戏账号、虚拟货币、游戏装备……这些看得见摸不着的虚拟财产是否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呢?近日,桐乡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网络虚拟财产借用合同纠纷。 酷爱电子竞技的小帅(化名)通过网络认识了游戏陪练小美(化名),在雇佣小美陪练了一段时间后,小帅觉得两人配合十分默契,逐渐和小美成为朋友。小帅还陆续将自己10多件价值近10万元的游戏装备通过游戏平台给了小美。 过了一段时间后,当小帅要求小美归还游戏装备时,小美不仅不予理会,还玩起了“消失”。无奈之下,小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尽快归还游戏装备,如无法返还则要求按照市场价值15万元赔偿损失。 庭审中,小美辩称,小帅给自己的游戏装备不是借用而是赠送,自己有权处分,目前部分游戏装备备已被小美出售。小帅则称,当初将游戏装备给小美是为了让她帮忙练等级,并非送给她。现在装备已经涨价,如果小美不能返还装备,应当按照现有市场价格赔偿。小美觉得当初小帅将装备给自己的时候,并未说明要归还,所以自己才会变卖了部分装备,有些则留着自用。小帅表示自己愿意退一步,要求小美按照当初购买的价格补偿。 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小美归还剩余装备,不能归还的装备,按当初购买价格赔偿给小帅。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利益价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在网络游戏环境中,虚拟财产的交易并不存在借用形式,一旦虚拟财产转移至其他玩家后,玩家很难再证明自己系合法所有权人,所以玩家必须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在交易时留有痕迹、及时存证,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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