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2HL/2023-139467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11-08 |
组配分类: | 财税体制改革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2023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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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桐乡市新运河水厂建设及配套项目”等16个专项债券项目,已发行的债券资金无法于10月底前有效使用完毕,需调整专项债券资金用途15.7亿元。 为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闲置浪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浙财债〔2021〕2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省财政厅和市政府同意,将以上项目闲置债券资金15.7亿元调整用于“桐乡市濮院镇有机更新项目核心景区工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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