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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42HL/2023-139467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3-11-08
组配分类: 财税体制改革 文件编号:
桐乡市2023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

发布时间: 2023-11-08  12:10 来源: 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我市“桐乡市新运河水厂建设及配套项目”等16个专项债券项目,已发行的债券资金无法于10月底前有效使用完毕,需调整专项债券资金用途15.7亿元。

为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闲置浪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浙财债〔2021〕2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省财政厅和市政府同意,将以上项目闲置债券资金15.7亿元调整用于“桐乡市濮院镇有机更新项目核心景区工程”,详见附件。

附件:桐乡市2023年度专项债券资金调整使用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