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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15K/2023-00761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2-01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文件编号:
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重点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3-02-01  14:58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今年以来,桐乡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嘉兴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深入开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持续放大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优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改革、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方面努力展现新作为。

一、今年以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夯实主责主业,推动依法治市深入实践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第四次和第五次会议,出台《桐乡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争当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方案》《法治桐乡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对法治桐乡建设的具体路径做好顶层设计。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十进”活动的通知》,制度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已组织市委常委会学法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1次。出台《法治政府建设“领雁工程”实训指引》,举办为期一周的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主体班,开展党政第一责任人专题述法,邀请时任省司法厅副厅长蒋建森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若干问题》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推进镇(街道)法治建设。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专门对专职法制员配备作出明确要求,镇(街道)需在6月底前配备专职法制员不少于1名、兼职法制员不少于1名。目前,11个镇(街道)均已配备专职法制员,兼职法制员实现全覆盖。出台《关于设立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在各镇(街道)组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区域法治建设具体工作,截至目前,11个镇(街道)均已发文设立。

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3件,败诉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新收行政复议案件87件,审结89件。出台《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全面清理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327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审核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向嘉兴市人民政府及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备案15件,审核部门和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15件,纠错2件。根据《桐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协助市政府办梳理市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时向社会公开。加强对各执法部门的线上监督,共计处置各类风险线索159条,处置率100%,其中发放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督促部门整改落实。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2019-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620余件。

(二)聚焦深化创新实践,推动数字化改革持续发力

一是强化整体谋划。立足依法治市的高度,结合数字化改革和共同富裕相关要求,成立司法局改革专班,通过内部头脑风暴、司法行政讲堂讨论交流等方式,确定2022年重点推进的改革项目,并由青年干部担任项目负责人,实行清单式推进、晾晒式考评。

二是推进应用建设。有序推进行政争议全流程闭环治理应用建设,完善建立行政争议法治风险事前规范、事中预警、事后协同化解三个场景,打造行政争议全流程闭环治理的重大改革场景。迭代智慧司法所建设,谋划建设基层法治一网通(智慧司法所)应用。围绕流动人口管理和商品房交易,探索建设“劳安心”整体智治应用、“安居在线”场景应用。今年9月,在濮院镇召开“劳安心”整体智治暨“云尚濮院”数字平台现场推进会。行政争议全流程闭环治理应用、基层法治一网通(智慧司法所)集成应用、安居在线均被列入2022年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行政争议全流程闭环治理应用、数字普法人被列入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3”。

三是加强总结推广。行政争议全流程闭环治理应用获评全省首批“数字司法”好应用,获评省委政法委“数字法治”好应用,在嘉兴市数字化改革推进会上作了演示汇报。深化互联网行政复议建设,获评第六届全国“法治政府奖”(嘉兴唯一),相关经验做法获高兴夫副省长批示肯定。互联网行政复议项目与执法司法一体化应用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21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基层法治一网通(智慧司法所)应用在全省司法所除险保安暨“智慧司法所”项目建设推进会上作了演示汇报。

四是加强理论制度谋划。牵头起草《智慧矫正应急管理机制》省级地方标准,起草《基层司法所数字化改革研究》等理论成果,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桐乡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将改革成果转化为制度理论成果。

(三)聚焦打造法治环境,推动法律服务优化升级

一是法治护航重大项目征收。开展重大政府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跟踪服务,成立桐乡市城市品质提升两年攻坚行动征收法律服务团,贯穿征收项目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提供风险评估、政策解读、法律咨询、争议化解等全流程法律服务,有力保障城市品质提升两年攻坚行动顺利推进。征收法律服务团成立以来,协助修订了《桐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起草各类法律文书100余件,参与调处各类纠纷20余件,实现今年以来全市国有土地征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零发生。

二是律师队伍助力法治保障。深入实施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桐乡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律师万人比2,同比提升25.5%。今年以来,我市1名律师获评“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3名律师获评2016-2021年度“嘉兴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1家律所获评2016-2021年度“嘉兴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深化“千所联千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服务,今年已为2614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解决问题766个。组织全市100个村级法律服务团开展集中走访活动,提供普法讲座、纠纷调解等专项法律服务。开展律师调解“清源”行动,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组建涉及知识产权、房屋买卖、家事、侵权类等纠纷的64名律师调解名录,今年以来律师参与调解案件154件。

三是打造法律服务特色品牌。选聘15名优秀律师组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团,积极开展“小援帮帮忙”品牌活动创建,推行全域通办、容缺受理、承诺制等便民举措,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58件,涉及金额760万余元,解决法律咨询4189人次,案件承办满意度98.2%。积极开展视频认罪认罚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视频认罪认罚案件237件。在嘉兴市首创特邀公证调解机制,组建专业调解团队进驻市矛调中心,承接桐乡市金融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特邀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工作,累计调处案件2136件,调解成功率60%以上。

(四)聚焦防范化解风险,推动社会治理更加安全

一是及时部署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及各业务领域专项工作组。召开全系统除险保安工作部署推进会,制定《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总体方案》《社区矫正领域专项方案》《护航二十大工作手册》《风险评估报告》等文件制度,以任务清单形式梳理出七大领域24项重点工作,并开展定期督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相关工作经验分别在全省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视频调度会、全省社区矫正“突发快响”应急演练活动上作了表态发言。

二是持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度。深入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7255件,调处成功率达99.8%。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咨询7536人次,受理矛盾纠纷2050件,成功调解1615件。积极参与市矛调中心牵头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协调会商、分析研判、联调联办,今年以来参与重特大矛盾纠纷联调19次、开展送调解服务下基层活动16次。依托中国桐乡(现代服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时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健全诉调、警调、访调等联动联调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双向派驻”化解引调案件1906件。

三是加强调解队伍和调解品牌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品牌工作室培育工作,今年成功创建嘉兴级品牌工作室1家,桐乡级品牌工作室5家。积极开展品牌区域化建设,培育屠甸镇“板凳法庭”、石门镇“稻田理”、濮院镇“乡情·濮缘”等区域品牌。推进专职调解队伍建设,在崇福镇先行启动村(社区)专职调解员招聘工作,目前已完成20名村(社区)专职调解员招聘录用工作。积极参与嘉兴市十佳调解案例、十佳调解员评选活动,桐乡市物调委选送的1篇案例获评“十佳人民调解案例”,濮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名调解员获评“十佳人民调解员”。持续抓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今年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10名,四级人民调解员9名。

四是健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机制。鼓励镇(街道)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目前已有2个乡镇完成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工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智慧社区矫正中心技术优势,落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告报到、教育学习等各项措施。负责省级智慧矫正应急管理标准起草,现已进入初审阶段,努力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以“五大典范”工程为抓手,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纪律作风专项巡查和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对照活动清单,落实自查整改,同时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大排查和大整治,累计排查矫正对象3000余人次,发现并化解安全隐患12件。目前,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25人,重点人员8名,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及严重刑事犯罪。加强同监所的衔接配合,做好远程视频会见及重点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工作,今年以来开展远程视频会见155人次,协助公检法等单位开展远程案件办理92场次,落实重点刑释人员必接必送14人次。

五是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成效。指导成立桐乡静昕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引入桐乡市彩虹家庭社工事务所等社会组织,提供个性化教育帮扶,累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筛查2100余人次,心理辅导300余人次,开展刑释人员心理救助1人次。分区分片开展小规模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依托社会组织开展每周六“教育活动日”,在濮院司法所探索开展每月“谈心谈话日”,对违规违纪、潜在风险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期谈话教育。今年累计开展入矫集中教育8场次,解矫集中教育7场次,心理教育帮扶15场次,以村居、片区为单位小规模集中教育180余场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红十字救护、茶艺等技能培训16场次,个别谈话教育4545人次。

六是落实疫情防控和舆情处置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累计赴濮院镇、崇福镇、高铁站、嘉湖公路及盐湖公路站点、村(社区)等参与核酸检测、检查登记等志愿服务781人次。做好机关内部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并抽调2名局领导、9名司法行政人员赴隔离酒店配合管控。健全值班执勤制度,做到指挥中心不断档,在国庆、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实行一半力量值班值守,全力参与到疫情防控、维稳安保各项工作中。修改出台《桐乡市司法局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制度》《桐乡市司法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内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实行网评员“每日零报告”制度。今年以来,未发生(现)网络舆情。

(五)聚焦提升法治素养,推动普法教育提质增效

一是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召开全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推进会,出台《桐乡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持续推进“一月一法”学习、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突出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调整全市法治副校长名单,在“开学第一课”、暑期教育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近300场次,普及学生2万余人次。深入实施“向阳花”校园精准普法工程,建成邵逸夫中学“向阳花”青少年法治教育展厅,并荣获“嘉兴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深化“三治茶座”普法品牌,举办法治讲座15场次,开展“菜单式”普法活动9次,讲解涉法案例35起。开设法治乡村学院培训班,针对领导干部、法治骨干、基层群众开展分类分级专题授课。目前,法治乡村学院已开展3期培训活动,参训人数200余人次。桐乡市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被列为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桐乡市司法局获评全省法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二是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法助共富·法护平安”等主题宣传和专项普法行动。突出做好《国家安全法》《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信访工作条例》等重点热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推动“民法典十进”,组建“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开展以案释法专项宣讲,同步开展民法典主题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累计开展法治讲座2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

三是提升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实效。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召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交流培训会,重点指导梧桐街道桃园村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指导民联村、语溪社区等13家村(社区)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目前,桃园村成功创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高标准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形成石门镇墅丰村“子恺漫画村”等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法治文化精品点。目前,嘉兴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六)聚焦持续夯基固本,推动队伍基础不断巩固

一是持续深化党建工作。在原有机关服务品牌“法在身边”的基础上,升级铸造“法润同享”党建品牌矩阵。加快推进律师行业党建示范点建设,深化“红律同享·百家普法”律师行业党建品牌,在嘉兴市律师行业党建高地建设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今年5月,中共桐乡市司法局总支部委员会获评嘉兴市争创“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润初心沐清风”主题活动,并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作作风建设专题讲座,确保廉政风险防控“不留死角”。

二是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职能履新。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探索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同时,以“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实现提档升级。今年,崇福司法所、河山司法所申报全省“枫桥式”司法所,正在等待考核验收。乌镇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三是推进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加强学习教育,结合不同主题举办“司法行政讲堂”,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站位。实施青年干部成长青蓝工程,发挥导师传帮带作用,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核心战斗力。选树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最美司法行政人”评选,评选出“最美司法行政人”10名,传播司法行政正能量。

二、2023年重点工作思路

(一)紧紧围绕“一条主线”。继续围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主线,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一体推进法治桐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结合,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桐乡特色的标志性成果。对标对表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继续查漏补缺、夯实基础,力争争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持续深化“两项改革”。一是持续深化法治化改革。重点推进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指导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面履职,强化专(兼)职法制员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法治镇(街道),实现基层法治建设职能重塑、机制重构、资源重整。二是一体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和数字化改革。围绕省级重大应用迭代趋势和方向,立足本地特色和优势,积极争取创新突破。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基层法治一网通(智慧司法所)、劳安心整体智治、数字普法人等应用场景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用好建强“四支队伍”。一是建强基层法治队伍。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专职法制员招录、选拔、任用、调剂相关制度机制,健全统一、完善的培训体系,推动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培育一支政治强、业务强、改革强的法治专业队伍。二是建强司法行政青年干部队伍。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司法行政讲堂”等,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实施“青蓝工程”,通过导师帮带、重点项目领办、岗位技能比武、最美司法行政人评选等形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青年干部,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核心战斗力。三是建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五老人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相关机制,全面推进村(社区)专职调解员招聘工作。建立人民调解队伍信息库,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配足配强专业调解组织力量。四是建强律师队伍。继续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持续深化市场主体网格化全覆盖、千所联千会、千名律师联千企等机制,全力打响“红律同享”品牌矩阵。因所制宜促进律所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力争新增20人以上律所一家,鼓励个人所重组兼并。鼓励律所对青年律师开展分层、分级培训,搭建青年律师专业成长平台。

(四)集中攻坚“五件大事”。坚持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一体推进,立足大平安、聚焦社会面,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桐乡、平安桐乡。一是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领雁工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雁工程”实训指引》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水平。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继续完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相关机制,更好服务保障全市重大征收项目。继续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纠纷“主渠道”作用。二是全域推进司法所综合改革。继续建立健全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司法所人员配备、职能匹配、机制创新、数智管理等工作,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协助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协助承担镇(街道)政府法律事务、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综合法治机构。三是深入构建“大普法”格局。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凝聚资源和力量重点推进数字化普法、沉浸式普法。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深化“法治桐乡 从家开始”品牌建设,探索设立“法治乡村学院”分院,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创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四是抓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重点工作。继续完善“双向派驻”等联动联调机制,建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矛盾纠纷协同处置效率。建立人民调解队伍信息库,进一步配足配强专业调解组织力量。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区域品牌建设,优化现有区域品牌,并提档升级“老泉毛调解工作室”为区域调解品牌。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不断探索智慧矫正在监督管理、精准帮教、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新机制,提升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实效。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查排摸工作,落实四色分类帮教。五是继续深化“法治惠民 服务民生”品牌。继续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化互联网行政复议建设成果,进一步畅通便民利民的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载体和形式,扩大“小援帮帮忙”法律援助品牌影响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从“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转变,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继续落实公证便民举措,做深做实公证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切实提升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