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973XX/2023-103205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2-06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桐应急〔2023〕4号 |
关于加强2023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万名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的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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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确保培训质量,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10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开展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3〕1号)和《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2023年嘉兴市企业十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指标的通知》(嘉应急〔2023〕1 号)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着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依法整顿行业乱象,严格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执法,狠抓安全培训质量提升,不断夯实安全培训工作基础,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分专业、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本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复审(再培训)。其他从业人员结合单位实际,重点突出关键部位、工序、设备的应知应会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转岗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重新组织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的,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安全培训的责任、对象、目标、内容、形式、学时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4.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一企一册、一期一档、一人一档”的原则,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学时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并建档备查,档案(含电子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应保存服务合同档案。对未按照规定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如实记录培训等情况,将依法实施处罚。 5.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保障安全培训经费投入,鼓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支持其他从业人员参加岗位技能等级提升培训。 (二)工作目标。 1.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依法得到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重点危险作业(八大高危作业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相关人员安全培训覆盖率100%,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全部轮训一遍,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2.根据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2023年嘉兴市企业十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指标的通知》,我们要继续做好企业员工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023年度培训任务分解如下: 2023年度培训总人数:1.6万人
三、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近几年,由于市场经济形势不景气和疫情影响,导致很多企业经营效益下滑,企业规模缩小,对安全管理工作比较松懈,我们在检查中经常发现中小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参加过安全培训,没有持证上岗,普通员工每年度的安全教育基本没有开展或者流于形式,企业各类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安全技能,这是一种很大的安全隐患。各辖区要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类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辖区内各类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情况统计,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台帐资料。及时布置“万名员工”网络培训工作,争取做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培训全覆盖,“三场所三企业”全覆盖,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和生产特点,合理分解到企业中,定人定时完成培训工作,争取要在2023年6月底完成。
桐乡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