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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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春: 2022年6月8日,桐乡市应急管理局对你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桐应急罚〔2022〕2号)。截至2023年2月2日,你尚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10日。
附件:
桐乡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