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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2-03  10:55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许国春:

2022年68日,桐乡市应急管理局对你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桐应急罚〔2022〕2号)。截至202322日,你尚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为10日。

 

 

附件:缴款通知书(电子).pdf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1-1.pdf


       

                    桐乡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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