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973XX/2023-103053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2-07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 |
事关柴油安全许可,一定要注意这两个重要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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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应急管理部等 10 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 录(2015 版)》的公告,将“1674 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 “1674 柴油”。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柴油安全许可工作通知如下: 一、柴油是指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 《B5 柴油》(GB25199)的产品,不包括 BD100 生物柴油(由 动植物油脂或废弃油脂与醇反应制得的脂肪酸单烷基酯)。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管理。 二、现有生产、经营柴油企业,已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取证时设计和安全评价范围包括全部柴油生产、储存设施,取证后安全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并已将柴油纳入危险化学品统一管理的,应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到原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办理以下事项:原许可范 围中有“柴油[闭杯闪点≤60℃]”的,可更新为“柴油”;原许可范围不涉及柴油的,在提供安全评价补充说明后,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取证时设计和安全评价范围未包括全部柴油生产、储存设施,或取证后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未经正规设计的,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计诊断。设计诊断对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开展,设计诊断报告至少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安全设计诊断依据,装置(设 施)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公用工程等情况,总平面布置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平面布置图、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气体检测平面布置 图和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等图表,以及诊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 整改落实情况。企业符合安全条件和相关规定后,应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依法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重新申 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现有生产、经营柴油[闭杯闪点>60℃]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柴油生产、储存设施应依法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未经正规设计的,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安全设计诊断按照第二条要求执行。企业符合安全条件和相关规定后,应于 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柴油的建设项目, 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 求执行。 五、生产、经营柴油企业行政许可权限参照生产、经营汽油企业执行。 六、企业自用柴油加油装置(不对外经营),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许可。 如企业需办理或咨询柴油安全许可相关事宜,请联系桐乡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安全监管科,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平安路99号215、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8038511。若相关企业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柴油许可事项,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开展相关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