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77B/2023-103119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2-08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文件编号: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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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围绕局“8321”工程,紧盯年度目标责任,以不断提升生态满意度为抓手,深化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建设,加强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加大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力度,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构建大生态、大宣传格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一年的生态环境法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其列入党组重要工作议程,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积极贯彻上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2022年来,局党组研究部署生态环境法治和普法宣传工作3次,党组中心组学法5次并将学习人员扩大到中层干部,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制定印发了《2022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2年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嘉环桐〔2022〕143号)、《2022年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嘉环桐〔2022〕67号);牵头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制定印发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满意度集中宣传行动方案》(桐美丽办发〔2022〕4号),统筹推进市级部门(单位)和开发区、各镇(街道)的环境宣传工作。制定了各科室作战路线图和项目推进表,将依法治政工作纳入到局绩效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考核。全年做到法治工作思路清晰、谋划科学、内容详实、操作有力。 二、抓好学法用法,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水平 (一)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层干部会议、案件审议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 (二)抓好依法决策严格实施。发挥党组在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生态环境法治年报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今年来,局案件审议小组共集体审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9批共89件。严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关,提请市委市政府发文的文件全部经局党组集中审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审查,今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发文的文件2件,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 (三)抓好全员学法用法。落实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制度,每月开展集中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今年来,组织集中专题学习11次,学习《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典型案件研究分析会12次。加强全体在编人员的学法用法,开展公务员、参公人员学法考试,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审查人员参加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考试。今年来,组织全员集中学法2次、执法案件评查3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6次、执法监督4次,有效提升了全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水平。 三、加强执法和审查,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程 今年来,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9件,罚款906万。今年,我局行政诉讼“零发生”。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确定处罚额度,做到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 (一)加强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桐乡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规范机构职能、强化队伍管理、提升装备能力、完善制度管理、强化数字赋能、健全保障体系,通过嘉兴对我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验收。 (二)加强案件审查。实行各分队、执法队和法规宣教科三级审查制度,重点把好案件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等要素。在自由裁量上,严格按《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文件要求,处罚金额通过计算公式计算得出,同时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文件,对于符合从轻处罚的案件从轻处罚,对于符合底线处罚的案件底线处罚。坚持案件由局案件集体审议小组共同审议决定,今年共集体审议案件9批次,无错案发生,无行政争议案件。落实好《嘉兴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执行工作,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87件。 (三)严格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控制时间节点,案件立案到作出决定按要求控制在三个月内,执法人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遵循案件用语规范、文书书写规范、证据合法、事项齐全、制作合规的原则,严格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立案呈批表、结案报告等文书的制作,把好案件质量关,提高案件文书质量。案件调查终结后,对初审合格的案件分批进行集体审议,做好审议记录,及时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等文书。对告知书有陈述申辩的,进行二次集体审议,再发决定文书;对符合行政拘留的及时移送公安;对逾期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已缴纳罚款和环境违法行为核查已整改完成的,符合结案要求的及时进行结案。 (四)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深化部门协作、行刑衔接、执法监测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衔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涉刑案件办理。今年移送公安涉刑案件4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3件,行政拘留3人。 (五)注重法律顾问机制。与百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律师参与对有争议的、涉诉的案件进行咨询,分析案件程序的合法性、认定事实的真实性、适用法律法规的正确性、自由裁量的适当性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复杂案件、较大处罚案件审查3批次22件,主要是在局集体审议之前对案件提供合法性审查方面的意见,提高案件质量。 (六)抓好重大活动依法保障工作。统筹生态环境各条线业务依法治理,注重生态环境源头治理,加强环境安全防范,做好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开展全市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1次,组织和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演练6家;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过程推行“无废峰会”,圆满完成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环境保障任务,持续呈现“乌镇蓝”。 四、推进全民普法,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制定《2022年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利用三大版块、58个宣传项目,大力宣传环保动态、质量改善、碧水河道、河长制、找寻查挖专项行动、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无废城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数字环保”改革、生物多样性等内容。认真组织六五环境日系列活动,开展“无废集团”建设试点启动活动、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饮用水源地专题宣传等活动14场。 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集中宣传工作部署会,明确了市级15项宣传措施、部门(单位)“五个一”宣传措施,开发区、各镇(街道)“十五个一”宣传措施,集中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宣传,市美丽办和市生态创建办与各镇(街道)签订了“进村入户”宣传责任书。7-9月,组织市镇村三级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宣传不松懈。今年,省美丽办公布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桐乡以89.98分的得分,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2位,较2021年提升8个位次,蝉联嘉兴第一。其中,“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获得感”五个维度得分均远超全省平均值,四个维度得分均超过嘉兴全市平均值,连续5年实现总得分与排名“双提升”,提升幅度居全省首位。 五、加强法治创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落实“数字文明先行市”决策部署,不断在生态文明体制上改革创新,推进基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了数字环保指挥中心和空气质量网格监控平台,建成了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31座。2021年,桐乡市“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被生态环境部列入全国试点,今年来,该改革着力打造固定污染源监管“超级大脑”,通过五大“云端模式”创新,实现环境监管系统性重塑,目前试点工作已通过省级验收。“工况智管”和“热电行业碳排放监管”两个应用场景分别被纳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保E企管”和“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数字化改革场景建设全省试点。同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列入全国试点,实施“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体系的七大工程项目,试点经验在2022年8月全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介绍。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23年2月8日 抄送:中共桐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