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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9924T/2023-105307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3-16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文件编号:
2022年桐乡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计划

发布时间:2023-03-16  11:13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四个最严”,突出数字化改革引领,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进口冷链食品“物传人”事件、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舆情,确保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环节

一、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统筹协调

(一)党政同责落地落细。严格落实《桐乡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分工清单》要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和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集会议、组织会商、研判风险、解决问题,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制定2022年桐乡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抓进度,抓落实牵头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

(三)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对各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考核评议。对各镇街道、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实行督查考核通报,并纳入食药安全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二、开展食安创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一)开展示范创建。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将其作为落实党政同责的手段,提升全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全面动员部署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创建细则,科学谋划工作思路,对标找差、补齐短板、打造特色。

(二)强化跟踪评价。做好省食品安全市跟踪评估、动态管理,对上级暗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处理,确保创建工作不流于形式、创建成果不滑坡,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打下扎实基础

(三)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深化星级食安办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已命名三星级、四星级食安办的管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食安办分类管理成果。2022年计划培育五星级镇(街道)食安办1家、四星级3家。

三、深化抽检分离改革,完善抽检核查闭环处置机制

(一)高效组织实施抽检计划。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计划抽检监测2300批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率3%以上(不包括餐饮具)。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重点隐患企业随机抽查、对不合格率高、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和地区提高抽检比例。针对重要节令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网络订餐、你点我检等制定专项抽检计划。强化地产食品源头管控,推进链上点检工作实施,实现地产在产企业100%全覆盖抽检

(二)构建基层风险综合治理体系。定期梳理分析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数据,形成重点风险隐患清单。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食品抽样、风险研判、核查办案专人专管,建立一中心三队伍组织架构,在食品生产企业、检测机构等设立5家监测站,形成市、镇街道和社会力量三支队伍协同的风险预警网络。形成食品抽样、数据汇集、风险研判、风险预警、核查办案、综合治理线上线下六位一体的食品抽检一体化工作体系,有效提升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三)建立高效协同核查处置机制。完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联动机制,理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闭环管理流程,明确食品抽检、日常监管、稽查执法协同配合、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建立抽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执法、法规协同配合、分工合作新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衔接,提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效能开展民生领域“亮剑2022”和“铁拳”行动,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全市核查处置率达100%,立案率85%以上,行政处罚率75%以上,80天办结率90%以上。

(四)建立承检机构质量管控体系。推动机构建立内部五分离工作机制,突出食品抽、制、检、审、批,落实好规定动作,积极创新自选动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大力推进食品承检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对连续或反复出现工作质量差错、恶意低价竞标、蓄意谋取不当利益、故意弄虚作假的承检机构,加大惩戒力度,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四、拓宽宣传渠道,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四个你我”、公众开放日、食品安全“五进”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打造社会共治平台。不断壮大社会监督员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社会监督员的实际行动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协助监管,实现第三方服务全覆盖,开创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三)食安保险提质扩面。在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批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等重点领域实现食品安全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保,让保险成为守住风险底线的重要辅助力量。

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环节

一、深化智慧监管,推进“两链应用扩面提质

(一)推行“ccp智控”应用,打造“阳光工厂2.0”。2022年6月底实现在产企业“阳光工厂”全覆盖。创新监管方法,在全市域年度在产食品生产企业中分级分步分类推行基于CCP管控为核心的监督检查新模式,构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防范化解食品生产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打造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示范样板。努力实现从粗放监管到精准监管、从传统监管到数字监管、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警的转变,不断提升食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风险意识、关键风险意识,将有限的行政资源用于关键点位,解放生产力,全面提高监管效率,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水平提升。

(二)加快推动“浙食链”上链赋码。推进重点品种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围绕进口水果、蔬菜、猪肉、大黄鱼等重点品种,运用食安码贯穿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和商超等全链条,推进进口水果等重点品种全链条无纸化交易,发现问题及时溯源倒查。加快推动固体饮料、食用油、酱油、食醋、酒类等风险程度较高、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以及进入省内商超销售的浙产预包装食品全赋码。

(三)提升“浙食链”上链数据质量。通过“浙食链”系统录入食品上游企业、相关证照、检测报告等进货报备信息,或通过自身系统对接“浙食链”系统交换信息等多种方式,加快“浙食链”系统在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学校及养老机构食品配送单位、大中型商超等经营主体的推广应用,及时采集和记录食品进货报备和交易信息,推进“一码统管”,逐步构建食品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体系。

(四)守好“浙冷链”物防防线。筑深筑牢“四道防线”。用好省局闭环管理“一个系统”,巩固冷链物防“四道防线”,完善落实冷链物防“十项制度”,构筑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管理体系。强化食品冷链风险智控场景应用,完善冷库所属企业、冷库库容、贮存形式、贮存类别等信息栏,完善流通环节冷库企业信息,构建较为完善的冷库企业基础信息库。

二、聚焦风险治理,深入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一)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贯彻“严”的主基调,注重“行管衔接”,着力解决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两张皮”问题,根据與情、举报投诉等信息,及时组织开展行业性的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监管与执法的最大合力效应,实现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监管水平的“双融双促”,提升整治绩效。

(二)继续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检查要有记录、有小结,企业有风险隐患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重点关注近三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问题频发以及受过行政处罚的肉制品企业。实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食品安全自查率达100%,发现风险报告率达100%。

(三)组织实施重点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治理行动。以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白酒、炒货、食品添加剂等风险程度较高的食品为重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监管措施清单和主体责任自查清单,组织实施靶向治理,对账销号、闭环管理,扎实开展地产食品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行动。

三、落实自查考核,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落实企业自查报告制度。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督促企业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按照总局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一企一档”建立风险排查防控“三张清单”(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引导企业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开展食安员监督抽查考核。运用“食安员抽考”APP,监督抽查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实现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三)有序开展规上企业HACCP等体系认证行动。推动企业加大食品安全管理投入力度,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用好基于HACCP原理的系统性方法,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方式由“产后检验”向“全程防控”转变。到年底,全市规上企业100%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提升食品销售暨靶向监管风险分级应用质量,对接案件查办、抽样检验、信用管理等系统,加强动态调级管理,完善系统功能,建立风险分级与双随机检查联动机制,探索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风险分级试点,确保风险分级全覆盖、风险处置全闭环,实现除食用农产品以外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00%风险靶向监管,解决大量小企业监管难题。继续强化对校园及周边商超的监督管理。

四、推进制度创新,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一)深入推进许可告知承诺制。

规范细化告知承诺制许可流程规则,构建覆盖事前合规自查、事中尽责审查、事后问题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努力实现过程可控、风险可控。按照“最多跑一次”“证照分离”改革和总局新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要求,继续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加强电子许可证和电子档案管理及应用,完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系统功能。

(二)全面开展食品小作坊“五化”建设。深化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改革,通过标准化建设、园区化管理、文旅化融合、数字化监管、阳光化共治,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美食文化和美丽乡村的向往。到2022年底,建设12家以上实施“5S”现场管理的小作坊,培育6家以上具有区域特色、文化底蕴、工艺传承和独特魅力的精品小作坊。

(三)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明确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制度建设内涵,推进“浙食链”大数据分析应用,对年度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率较高、存在较高风险隐患的食用农产品,2个月内连续2批次或以上被检出使用禁限用药物或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将检测不合格信息和溯源信息通报其源头种植养殖户或批发经纪人所在地相应监管部门,由所在地相应监管部门督促源头种植养殖户或批发经纪人进行自查整改,实现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发现、处置和责任传导闭环管理。

五、实施示范创建,提升规范化水平

(一)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按照数字治理、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安全高效的目标,推进第二批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培育工作,构建农批市场培育、创建清单式管理机制,指导农批市场制定培育和评价重点任务清单,对照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对已经完成的重点任务,及时检查销号;对完成效果差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强化督导督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深入开展食品超市示范创建活动。以大中型商超,以及连锁便利超市、品牌加盟店等为重点,继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品质食品超市等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已经创建超市承诺公开展示、跟踪检查、动态管理,以及新创建主体培育,以点带面提升商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三)加强食品生产监管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岗位能力培训、跟班检查及现场核查、交叉检查、实训基地建设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具备一定专业食品生产检查能力的监管队伍;监管和执法办案有机互动,提升检查队伍发现食品生产企业涉嫌违法行为的意识和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水平和实效。

四、深化专项行动,精准打击整治违法行为

(一)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系列行动。落实《浙江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浙农码”、“浙土码”等为手段,贯通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平台食品安全大数据,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工作。按照“月月有行动,条块有重点”要求,推进豇豆、牛蛙等重点品种精准治理,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依法严厉打击采购、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粮食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以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为重点场所,强化粮食市场质量安全监管,督导生产经营者落实粮食产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检管结合、检打结合,有效防控粮食市场质量安全风险。配合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长江禁渔 打非断链”、“一打三整治”等专项行动。

(三)全面完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会同执法队研究推进落实2022年整治工作,重点抓好重点整治“三重清单”销号、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回头看”、农村食品经营应用“浙食链”规范化经营试点、完善农村食品市场治理机制等工作,确保重点整治“三重清单”100%销号,专项整治工作圆满收官,不断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

(四)加大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力度。及时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对发现的个性、共性问题进行整改到位,防止普遍性问题反复发生。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解决少量大企业监管难的问题。对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严查重处,增加监管频次和力度,正确运用《食品安全法》134条之规定,对整改不彻底或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餐饮监管环节

一、聚焦数字化,“开发智治平台,深化各大场景”,全面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一)深化外卖在线应用。加大《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一批不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不使用外卖封签和从业人员不佩戴口罩等违法行为;加大线上巡查和线下检查,规范“阳光厨房”不在线、违规抓拍闭环处置;加大商户端激活使用的培训,统筹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第三方购买服务等力量,加一步扩大商户端规范使用的覆盖面。

(二)加强协同保障监管重大活动保障监管。深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应用,完善餐饮服务安全保障规范,提升重大活动保障能力。做好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各类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强化基础数据动态管理。持续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和“三小一摊”数据库清理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主体退出机制,确保数据底数真实、有效。

二、聚焦民生,“规范操作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全面强化系统治理能力

(一)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结合春秋季学校开学检查,对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学校加大投入推进软硬件双提升,巩固学校食堂量化等级消“C”成果;加快推进“阳光厨房”AI抓拍、物联感测的安装和应用,实现中小学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全覆盖;推进校外供餐单位规范化建设,实现校外供餐单位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全覆盖。

(二)打造高品质“阳光餐饮街区”。发挥街区管理主体自治的作用,推动商圈自治、企业自律、社会共治高效协同治理;推行“一码聚合”,引导经营者实现“主体自治”,助推消费者实现“公众参与”,协助监管者实现“监管有力”。加大后厨硬件设施的改造升级力度,打造地面、墙面、顶面“三面光”,厨房不锈钢化的干净、整洁、亮堂的厨房,全面提升后厨硬件条件。试点运用“阳光餐饮街区”系统,按照一店一应用、一街一场景推进街区数字化治理能力,街区数据统一接入“阳光餐饮街区”系统。到2022年底,建成1条(个)高品质数字引领“阳光餐饮街区”。

(三)加速推进农村家宴转型提升。继续推进农村家宴“阳光厨房”建设,既有107家农村家宴中心实现“阳光厨房”全覆盖。对标《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标准,对已建成的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到位。继续以“七化”为路径,引导建立一批家宴预订、套餐选购、食材配送、厨师管理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的农村家宴管理团队,做大做强农村家宴产业,引导成立农村家宴产业化公司11家。

三、聚焦风险,“强化风险管控,狠抓隐患治理”,全面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一)抓好集体用餐配送及连锁餐饮系统性风险管理。开展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及餐饮连锁企业进行全面排摸,建立企业名录库和基本信息库,明确企业规范化管理要求,指导企业导入HACCP、ISO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针对经营不规范、内部管理水平落后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督促餐饮企业制定企业质控标准规范,定期开展企业内部门店自查自评,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引导企业规范化健康发展。

(二)抓好餐饮食品本源性风险管控。建立风险研判机制,结合抽检检测、日常监管、舆情报道等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研判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和组织专项治理,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强化重点风险隐患治理,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加大火锅食品、餐饮自制食品、餐饮具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严查不合格问题食品,确保问题处置闭环管理。提高餐饮人员素质水平,开展线上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和监督抽考,实现获证餐饮企业人员食安培训全覆盖,中型以上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全覆盖,切实提高餐饮企业内部质控水平,切实防范风险。

(三)抓好食源性事件风险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全系统食源性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规范化流程分级培训,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质量。加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分析研判舆情线索,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工作。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组建成立餐饮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