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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45A/2023-105543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3-1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明确局本级建设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19  16:09 浏览次数: 打印
政策原文

一、细则制定的必要性

进一步规范本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采购)活动

推进招投标领域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提升招投标工作质效,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结合我市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细则制定的依据

1.《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桐政办发〔2020〕25号)

2.《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桐政办发〔2020〕51号)

3.《桐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桐财发〔2021〕20号)

3.《关于明确局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桐水〔202221号)

 、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框架

本《细则》共分为招投标包括的项目内容、采购执行标准、招投标限额、10万元以下小项目竞标情况等四个部分。

(二)主体部分

1.除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所有招投标项目,在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

2.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分三个等级: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5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其中,10万以下的小型项目,可通过竞争性方式或集体研究决定承包人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桐乡市水利局

  人:钟平华、盛婷婷

联系电话:0573-8802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