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89W/2023-106289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3-23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文件编号: | 桐交〔2023〕28号 |
关于印发《2023年桐乡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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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桐乡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桐乡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综合执法改革、数字化改革、信用交通、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建设一流的法治队伍,打造一流的法治品牌,贡献一流的法治业绩,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 2.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地落实。全面贯彻《桐乡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对《桐乡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2022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实施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确保每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积极申报省厅交通法治工作品牌,推进“一地一品牌”创建。 3.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推动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现交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全覆盖,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关、程序关。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推进审核报备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5.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配合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要求,优化交通基层执法站点布局和执法力量配备,通过数字化改革、执法模式创新深化扁平化管理模式,提高交通执法机动性,推进执法精准高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专业执法与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建立常态化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6.加快交通执法数字化建设。稳步推进非现场执法,进一步整合已有数据和硬件资源,挖掘潜力,强化非现场执法硬件维护保障。在2022年“数字化治超综合应用场景”建设的基础上,拓宽数字执法运用领域,加快数字化手段在两客一危、无证网约车监管等方面的实战运用。补足水路运输数字化执法短板,启动智慧港航建设。全面推广“浙政钉·掌上执法”“便民办”“掌上办”等执法应用场景,推进数字取证,提升执法效能,非现场执法案件占比力争提高到60%以上。全面推广应用数字卷宗,实现执法全流程电子化,开展“案卷质量大提升”行动。推进电子归档,归档率实现100%。 7.持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积极申报全省首批星级站所,推进示范站所“一站一品”品牌化建设。落实“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结合星级示范站所进行支部规范化建设,同步推进党建阵地标准化、党组织台账规范化。 8.转变执法模式。探索交通领域与大综合一体化和乡镇(街道)执法之间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和协调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配合机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跨地区交叉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办机制建设,推进行与刑衔接和长三角执法协同合作机制建设。完善优化扁平化指挥体系,不断提升从违法信息发现-执法力量调度-现场执法全过程数字化执法新模式的深入应用。 三、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9.夯实队伍建设。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贯彻实施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队伍健康有序发展,打造交通执法铁军。 10.强化岗位练兵。积极参加全省第四届交通运输执法比武活动,力争取得佳绩;参加全省大队长、法制和骨干轮训;参加交通运输部年度行政执法考试。组织二批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集训,重点开展水上、工程、危货类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制定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训基地”建设方案,拓展培训方式,打造精品课程,从硬件提升、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等方面将实训基地“铜牌”变“品牌”,提升桐乡省级交通执法实训基地示范效应。 1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引》《嘉兴市交通运输轻微免罚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2版)》等制度规范。持续深化柔性执法,落实执法为民理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寓普法于处罚中,推广说理式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打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桐乡交通执法品牌。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2.推进清廉之风建设。以“清廉交通警示教育月”等活动为载体,强化正面引导,培树清廉执法典型标杆。培育1家清廉示范站所。加强刚性约束,落实硬核举措,对重点环节、领域进行晾晒监督。 13.构建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效能监督,持续开展案卷评查,评出最佳案卷、最差案卷,切实提高案卷质量,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败诉;推进“阳光执法”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持续从严抓好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廉政风险隐患点加强执法督查;建立“阳光执法”监督机制,发挥 “执法监督员”作用,构建“四式监督”体系。 五、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信用交通建设 1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紧扣《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确保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在交通运输领域得到有效落实。 15.推动信用系统应用与信用评价。推广省厅新信用系统应用。加强内部数据应归尽归和规范化归集,实现各项指标达标。各领域积极开展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重点推进交通工程、道路运输、港口水运领域动态评价,鼓励各领域在通用评价体系外开展个性化特色评价。 16.加强信用交通监管工作。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积极实施“审管联动+信用”综合监管模式。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信息核查、应用,积极报送应用典型案例。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应用率100%,增加信用等级低、风险大的从业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全面实施线上信用异议、修复处理,修复网办率和按时办结率100%。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做好问题数据整改反馈。持续开展公路超限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 六、加强法治保障 17.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做好行政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和复议局衔接,重视推动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构建议采纳反馈工作。健全交通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桐交法润”、“和合”水上调解员等调解品牌在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的作用。 18.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配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作用。 19.持续推进普法品牌建设。以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落实为契机,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法庭旁听、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宣传活动。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面向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以“宪法宣传月”“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向纵深发展。 2023年桐乡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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