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临时用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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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河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经济学类、统计学类相关专业优先,有普查或统计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具有桐乡市户籍或与河山相邻的善琏镇、练市镇、新市镇户籍; 6.能熟练操作电脑、pad等电子设备,会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聘用时间及待遇 以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为期限,用工时间为1年左右,待遇面议。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选聘。 (一)报名 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时间:6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地点:河山镇人民政府经发中心216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3-88680695 (二)面试 经用人单位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四)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临时用工时间为1年,聘期结束,自动解除劳务合同,不再继续聘任。 本公告由河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3-88680695 河山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