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59617/2023-107712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5-31 |
组配分类: | 共同富裕 | 文件编号: |
关于印发《桐乡市“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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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相关科室、中心,各司法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分解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将《桐乡市“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桐乡市“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
桐乡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桐乡市“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 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法律援助惠企便民,促进法律援助供给均衡化,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实现“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其中,一季度、二季度市域内通办的案件分别不低于60%、80%,三季度达到100%。通办案件的申请人对受理审查的满意率不低于97%,受援人对案件承办的满意率不低于92%。 二、认定标准 (一)“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案件: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审查原依法属于本市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的案件;当事人在设区市域内申请法律援助,实行谁接待谁受理指派。 (二)“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实现率:计算公式为“给予市域内通办的法律援助数/应当市域内通办的法律援助申请数×100%”。 (三)申请人对受理审查的满意率: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好评数/申请人评价数×100%”。 (四)受援人对案件承办的满意率:计算公式为“受援人好评数/受援人评价数×100%”。 三、任务措施 (一)公开信息。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公示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等信息;在醒目位置详细展示“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注明系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时间:2月底前) (二)培训人员。围绕市域内通办政策、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任务和信息系统操作要求,提高工作成效。(完成时间:2月15日前) (三)回访案件。围绕当事人对没有满意度评价或者评价基本满意、不满意的通办案件、市域内转交的案件等进行回访,准确掌握贯彻落实真实情况。(完成时间:全年) (四)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工作,把其作为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便捷化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时间:全年) (五)做好数据采集报送。根据省政府民生实事的数据采集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在“浙江省政府民生地图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做好常态化维护,及时更新进展信息。(完成时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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