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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973XX/2023-107767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5-23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桐安委办〔2023〕45号
关于印发《2023年桐乡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15:06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今年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浙江省安委办、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嘉兴市安委办、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嘉兴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拟于6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嘉兴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省、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曝光,创新宣传活动方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养,着力营造全民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内容

(一)坚持以理论学习为先导,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1.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邀请各党支部书记、青年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谈学习心得体会,在各级媒体、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发表。将学习贯彻活动融入安全生产中心大局,把教育移到现场、融入基层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力度。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组织开展“以案释法”系列优秀科普作品、公益广告等制作征集展播活动。鼓励借助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加强普法作品的创作和申报力度。

3.加大社会面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等举报渠道,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奖励。依托省、市、县舆论监督栏目,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曝光“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对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中“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等顽疾沉疴进行媒体曝光。

(二)着眼“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推动安全宣传“五进”。

4.大力开展“六个一”活动。一是发布一封安全公开信。向辖区所有单位发布一封安全公开信,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发布一个工作提示。结合本地本行业本系统实际,向所辖所管各类企事业单位,发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提示。三是发布一批警示案例。编辑发布一批本行业本领域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警示案例,予以警示。四是发放一批排查手册。组织编制简明易懂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指导手册,帮助基层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提高安全隐患发现能力。五是发布一堂公开课程。向所辖所管有关企事业单位,发布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程,引导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六是发布一批宣传资料。向企业、单位、学校、社区、家庭发放一批生产安全、居家安全、逃生技能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强化公众风险防范宣传教育。

5.积极营造大兴调查研究氛围。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面对面听取基层、企业、群众的需求,围绕10个重点领域(消防、涉海涉渔、工贸、道路交通、危化品、建设施工、城市运行、旅游、特种设备、电力)和3项整治任务(“园中园”“厂中厂”、全链条电气焊作业、有限空间)的普遍性和个性化难题,尤其是针对当前火灾事故多发、本质安全水平不高、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等问题,秉持“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研究提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针对性措施,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实效的调研成果。

6.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围绕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决策指挥、物资调度、专家研判、医疗救护等重要内容,通过情景模拟、实战推演等形式,实现优化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提高群众应急逃生能力等目的。6月底前,原则上每个镇(街道),条件许可的村(社区),至少要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逃生演练;各企事业单位至少组织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各“园中园”“厂中厂”业主单位牵头组织一次承租企业应急联动疏散演练。

7.创新开展主题活动。积极参加国务院安委办举办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各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围绕10个重点领域、3项重点整治内容和其他群众关心的安全话题,通过文艺汇演、应急演练、设备展示等形式提升效果。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广泛开展安全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策划推出一批新媒体、融媒体作品,拍摄制作一批公益片、科普视频等。各类安全体验馆要积极拓展“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课”等活动,原则上“安全生产月”期间每个体验馆要组织不少于一场宣传或演练活动,最大限度发挥体验馆的宣教作用。

(三)突出全员参与,推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见行见效。

8.深入动员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指导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家庭等各类主体各个层面全方位参与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推动各类主体由“要我查”向“我要查”转变。企事业单位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宣传培训;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开展一次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每一位职工建言献策并积极整改提升。

9.持续开展企业万名员工安全大培训。结合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广泛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持证上岗“三项岗位人员”进行核查,严厉打击无证、假证上岗。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对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企业自行培训、安全培训考试点的人员配备、制度落实和培训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对其他行业和岗位的管理者、员工等,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和引导,集中观看武义“4·17”重大火灾事故警示和电焊动火作业事故警示等教育片,利用反面“活教材”培训员工,强化代入感,让培训效果更直接、更生动、更震撼。

10、持续推进安全宣传服务下基层活动。各镇(街道)要根据年初工作部署,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专家到企入厂安全宣讲活动,讲深讲透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点,组织“厂中厂”、“园中园”房东及承租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学以致用,共同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11.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要在我市主要媒体的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实现专题专栏开设全覆盖。充分借助行业媒体及报刊等主要媒体平台,刊发一批深度报道,及时通报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进展,积极组织宣传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的经验和做法。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3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聚焦10大重点领域,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域和企业,以“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形式开展集中采访报道。积极开展典型宣传,在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岗位模范典型,积极参加“最美浙江人”等行业典型评选活动,充分展示“两个先行”新征程中我市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队伍风貌。同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商业街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重点部位,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播放公益广告等。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深入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突出效果导向;要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5月28日前反馈,每周一报送上周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活动总结报告请于7月1日前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