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446F/2023-108281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6-16 |
组配分类: | 涉农补贴 | 文件编号: |
【规模种粮(油)补贴申报指南】桐乡市规模种粮(油)补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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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桐乡市规模种粮(油)补贴项目管理,优化种粮补贴操作程序,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现将桐乡市规模种粮(油)补贴申请指南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桐乡市规模种粮(油)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桐农〔2022〕142号)。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1.规模种粮补贴。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公司等,下同),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相应标准的直接补贴,补贴标准大小麦按上一年度桐乡市粮油产业政策文件执行,水稻按当年度桐乡市粮油产业政策文件执行。 2.规模种植油菜补贴。对种植油菜面积50亩(含)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相应标准的直接补贴,补贴标准按上一年度桐乡市粮油产业政策文件执行。 3.旱粮种植补贴。对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相应标准的直接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年度桐乡市粮油产业政策文件执行。 对不以粮食(油)生产为目的或未正常生产管理的原则上不予补贴。鼓励规模种粮(油)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对在田间露天焚烧秸秆的,扣除其当季种植补贴。 三、补贴程序 1.主体信息维护。规模大户在面积核定前进入“田保姆”系统,进行账号注册(维护),包括申报主体的名称、身份证(营业执照)、手机号码、流转合同、开户银行及账号的上传,申报主体的名称、流转面积须与流转合同相一致。流转合同由村(社区)进行统一上传。 2.镇级核定。由各镇(街道)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全镇(街道)范围内种植作物的面积测绘,形成矢量数据。第三方测绘过程中,要求主体、村、镇三方人员均到现场,确保人地对应。对第三方测绘结果无异议的,主体、村、镇三方在附件3《核实记录表》上进行签字确认。其中大小麦、油菜补贴要求镇级第三方在4月15日前将矢量数据上报至“田保姆”系统;水稻、旱粮补贴在9月30日前将矢量数据上报至“田保姆”系统,补贴清册由系统自动生成。 3.市级核查。市农业农村局在大小麦、水稻、油菜及旱粮成熟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作物进行遥感评估,形成产量评估信息。评估收获产量达常年平均产量三分之一以上的田块(或因作物生育中后期遇病虫害、自然灾害而严重损失产量的田块)列入补贴范围,否则不列入补贴范围。 4.主体申报。主体在“田保姆”手机端自主申报,对种植地、种植作物及面积进行确认,5月10日前完成大小麦、油菜的信息确认,10月15日前完成早稻、晚稻、旱粮的信息确认。 7.市级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在收到全市规模主体均确认无误的补贴数据及基础信息后,在系统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8.资金发放。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核定结果确认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户发放到规模经营主体。 9.咨询电话:0573-88102502
桐乡市规模种粮(油)补贴项目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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