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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6日拟对德利亚(浙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智能传感器及 50 万套阀类产品新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16  09:58 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年产500万件智能传感器及 50 万套阀类产品新建项目

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悦明路南侧、崇南路西侧、美仪自动化东侧

德利亚(浙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年产500万件智能传感器及 50 万套阀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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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间接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食堂废水隔油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它企业标准限值,废水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江,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焊接废气收集后先经过滤棉,然后与清洗废气、打胶废气和注塑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食堂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锡渣、焊锡废纸、废钢网、废电子电器产品、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化学包装材料、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金属边角料、废一般包装材料、焊渣、废过滤棉、废阀类产品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