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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6-19  08:53 访问次数:


沈丽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小区电梯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与日俱增,电梯保有量迅猛增长。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在用电梯15312台,其中住宅小区约3500台,约占电梯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三住宅小区电梯的安全性、可靠性也日益引起人们关注,已成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的一个新考验和新挑战。围绕如何加强高层住宅小区电梯维护保养及安全监管工作,我局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电梯“保险+服务”创新

我市2018年推行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2019年推行了电梯“保险+服务”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累计完成电梯“保险+服务”1200余台。2020年,我市率先启动电梯“保险+服务”养老模式,全市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推广应用。

电梯“保险+服务”养老模式由使用单位、保险机构、维保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投保电梯的维护保养、检验、修理、更换配件等全部费用由保险机构负责承担,真正解决老旧电梯维修资金落实难问题。保险机构通过自主开发的维保智慧化监管平台,对电梯维保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同时,投保电梯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赔偿。

2020年桐乡市政府办出台文件(桐政办发【2020】50号),在桐乡市域范围内住宅小区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400余台在用老旧电梯推行“保险+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时间2021年-2024年,截止目前全市在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参保252台。同时,建立物业维修资金、电梯专项经费、电梯广告收益等的筹措及使用的相关制度设计。2024年后,保险机构通过降低电梯故障率、降低配件成本、降低管理成本、拓展增值服务等办法,实现市场化运作,财政不再进行补助。

二、推进电梯智慧化监管

1.完善电梯应急救援。建立电梯96333专线应急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在用电梯全覆盖。并与“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基础数据及物联感知数据实现共享互通,实现救援信息、故障信息、维保信息等各类数据归集。实现“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安抚、第一时间救援”,确保电梯困人应急处置的科学、安全、高效。

2.推进电梯物联感知技术应用。适应数字化改革需求,按照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全周期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目标,突出以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为重点,全面推进电梯物联感知应用,引导电梯使用单位、制造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基于电梯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或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电梯运行状况监测分析,提高电梯安全风险预警预测能力,目前累计完成电梯1800余台。

3.推进检验检测试点工作。从2022 年5 月 1 日起,持续开展电梯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自行检测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与“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建立数据对接,全面运用电梯扫码检测功能,实施智慧检测。电梯扫码检测具备电梯检测业务申请、设备受理登记、现场检测扫码签到签退、现场检测位置监测、关键点位拍照留存、检测报告上传、检测信息公众查询等功能,在线记录检测台量、检测人员、检测时长、检测日期、检测报告等与电梯检测质量密切相关的信息,实现对电梯检测质量的全过程数字化监管。截止目前,全市超862台电梯参加了检验检测试点。

4.推进电梯扫码维保。推进电梯“扫码维保”应用,对维保人员身份信息、扫码定位、扫码内容等全部进行智慧化监管,维保过程更加透明化,常态化保持电梯扫码维保应用率达98%以上。对扫码异常行为纳入企业“双随机+重点+信用”监管的重要因素,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规范维保行为,提升维保质量上综合施策,确保按需维保“减量不减质”。

三、完善电梯安全治理机制

1.加强电梯安装环节监督和检验。电梯安装全面实施安装告知制,安装电梯前严格把关,核验安装资质,确保有生产、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电梯,严厉打击无许可资质的单位从事电梯安装作业。加强技术机构对电梯安装过程的监督监检,安装完成后,由技术机构负责验收,并依规进行检验,待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后,电梯方可投入使用,确保电梯本质安全。

2.深化电梯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治理,督促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后续现场整改和安全性能确认,有效防范电梯运行失控风险。

3.开展重点场所电梯安全整治。结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及日常举报投诉等,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重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住宅小区电梯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期未检在用、检验不合格在用、虚假维保等违法行为。

4.实施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抽查。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辖区内备案登记的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进行专项抽查。通过专项抽查,督促维保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加强电梯关键部位和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有效解决维保不规范、走过场等问题。

5.推进电梯安全共享共治。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并联合建设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镇(街道)基层政府职能,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解决既有住宅加装形成的新“三无电梯”以及状况较差的老旧住宅电梯等问题。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实施综合量化记分,并通报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落实责任,全面提升电梯维保安全质量。建立故障困人高发小区约谈和通报机制,压实物业等电梯使用管理者的主体责任。

四、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力度

1.加强电梯安全入户宣传。联合建设部门,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让群众了解电梯基本构造和原理,掌握电梯安全运行、文明乘梯及困人救援等基础知识,特别是要在住宅装修阶段加强宣传,引导用户正确规范使用电梯,有条件的小区设立专门装修电梯,确保电梯后期运行质量。

2.提升公众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汛抗台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倡导“安全乘梯、文明乘梯”。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至少举办“五进”活动20场。

3.引导群众参与安全监督。发动群众关心爱护电梯,积极参与电梯安全管理,引导群众及时发现和报告电梯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监督物业、维保履职。纳入“保险+服务”的电梯全部实现“一梯一码”,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监管平台可随时查看电梯基本信息,实现在线报修、投诉及建议留言等功能,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职能。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桐市监〔2023〕57号 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84号 提案的答复.doc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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