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10号)精神,2023年我市将定向招生(招聘)基层农技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符合专业报考条件(即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且立志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的本市户籍学生。报考学生须达到一段录取分数线及以上。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 三、招生专业及数量 1、农学专业定向培养本科生2名,学制四年 2、园艺专业定向培养本科生1名,学制四年 四、录取程序 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实 行招生与乡镇农经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 (一)初签意向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11:30时(限工作时间),携带高考成绩单、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桐乡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225室(梧桐大街南360号)初签定向培养意向。联系电话:89396313、13957376212(646212)、15958387651(767651) (二)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于6月29日—6月30日(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为准)将浙江农林大学农学(定向培养)专业、园艺(定向培养)专业(学校代码0211,专业代码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书为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志愿,并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三)划取上线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市农业农村局。 (四)组织体检 市农业农村局、人力社保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由市农业农村局、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六)学校录取 招生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七)备案 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市农业农村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和园艺专业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政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 就业 定向委培生按期毕业后,回桐乡市梧桐街道、屠甸镇、河山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有关内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热忱欢迎我市有志于从事基层农业事业的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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