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服务投诉接待处理程序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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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 为了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共同创造一个安静、舒适、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有利您早日康复,当您在就医过程中碰到问题和发生医疗不良事件时,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信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下列途径反映问题: 1.向问题发生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反映情况,由所在科室进行解释、调解。 2.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医院投诉管理部门反映并院内协商解决。 3.通过桐乡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4.向嘉兴市医学会申请医学鉴定。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共建和谐社会,投诉人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相关资料,配合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医疗正常秩序。 投诉资料要求: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工作单位、病历卡、住院病区(科室)、疾病诊断、经管医师、意见内容。
医院投诉地点及电话: 医患沟通办:门诊一楼大厅。 投诉电话:0573—88024167(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13819022120(772120)夜间及非工作日时间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投诉电话:0573-8939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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