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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7-25  16:16 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分两批次下达我市,分别为1300万元(浙财建[2020]132号)和21.56万元(浙财资环[2021]20号),共计1321.56万元,经前期排查、与财政局沟通、我局党组会议通过后,确定分配方案如下:

一、涉水项目省级资金优先分配:1.国控断面污染排查省级资金120万元;2.饮用水源深度调查(饮用水排查分析项目)省级资金40万元;3.大红桥港(白荡漾)水源地标志牌建设省级资金31万元;4.大红桥港(白荡漾)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省级资金89万元。

二、涉气项目省级资金优先分配:1.2020年度柴油车淘汰省级资金191万元;2.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省级资金6.07万元;3.桐乡市恶臭异味在线检测设备(电子鼻等)能力建设项目省级资金132万元;4.voc(颗粒物)走航监测服务省级资金57.5万元;5.主要物流通道空气站建设省级资金11万元;6.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维护省级资金22万元;7.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维省级资金12万元;8.60个网格化微型站省级资金46万元。

三、涉固废项目省级资金优先分配:风险点视频运维(固废)省级资金12.94万元。

四、涉其他专项补助(治理设施提升、在线监控、环保责任险)省级资金552.05万元。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