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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8-03  14:22 访问次数:

    邹伟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乌镇镇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20235月底,在本市上牌的新能源小型客车14389辆、大型客车288(数据来源车管所)。与此同时,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居民自用充电桩约14684个(2023年至今新增3687个),公用集中式快充站76座,快充桩513个(2023年至今新增充电桩104个,充电站11座);建成某新能源汽车品牌换电站1(数据来源市供电公司)。其中乌镇镇有公共充电站13座,充电桩89个。同时,截至20235月底,乌镇镇备案在建公用充电桩项目两个,充电桩22个,乌镇镇域内电动汽车日常出行的充换电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已开展工作

(一)稳步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9年12月我市发布《桐乡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明确“建立充电设施服务网、强化配套设施保障能力、健全充电服务体系”等三大主要任务,预计到2030年,全市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4700个左右,其中公用充电桩约2400个,自用和专用充电桩约2300个。公用充换电站34座,全面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二)部门协同机制工作效果显著2022“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列入浙江省纪委监委、嘉兴市纪委监委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20225月初步建立由我局牵头,自然资源、建设、市场监管、供电等共同参与的部门协同机制,明确年度公共领域充电桩新建任务。2022年度计划新建公共领域电桩100个,8座充电站,实际完成151充电桩,21座充电站目标任务。2023年计划新建公共领域充电桩100个,8座充电站,截至20235月底,已完成充电桩104个,充电站11座。

(三)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供电公司从小区规划设计阶段着手,推动政府规范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自2018年起,桐乡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预留充电桩容量、配电设施、管线通道、表箱及充电设备的位置,建成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2021年起,新建小区的充电设施比例增加至20%。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回应群众关切的关键。下阶段,抓住当前数字化革命契机,切实推进我市充电设施建设

(一)加强规划引领。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的衔接,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我市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规划、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等,联系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城镇公共停车场建设等实际,进一步完善《桐乡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二)实施示范工程。2022年9月针对充电设施发展重点和难点,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我市首先在康居苑小区探索实施“路灯+充电桩”的充电桩改造新模式,共完成32个集照明和充电功能于一体的路灯充电桩建设安装,既满足了居民充电的需求,也一并解决了老旧小区照明的问题,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模式试点示范,继续推进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商超、宾馆、医院、商务楼宇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公用充电站建设。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参照《关于印发<嘉兴市2021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的通知》(嘉发改〔2021〕47号),发改将会同财政研究制定我市操作细则,进一步降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增强电动汽车在终端市场的竞争力

(四)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广泛宣传推广浙里办“一键找桩”应用,全市范围公共充电桩数据全部接入省、市平台,依托我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提升充电服务智能化、网络化、便利化水平。


作者: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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