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本村党员大会决议。 2、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委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兵营、团支部、妇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搞好自身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村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依照党章,做好本支部党员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4、搞好本村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5、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委工作职责 1、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2、编制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3、依法管理本村集体财产、村级财务和其他财产,搞好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 4、积极协助政府做好文化、教育、卫生、环境保护、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会保障、再就业培训,引导志愿者开展村级服务工作。 5、做好安全生产、村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助村支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 6、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