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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59617/2023-138248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9-1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4  16:09 浏览次数: 打印
政策原文

现就《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桐乡市教育局向我局提出的调整保教费标准的申请。为了幼儿园的合理运营,加强我市教育收费价格的管理,规范教育行业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教育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解释

(一)价格:省一级幼儿园调整为700/生·月;省二级幼儿园调整为600/生·月;省三级幼儿园调整为450/生·月;准办幼儿园调整为330/生·月。

(二)时间:从2023年秋季开学执行新标准。

(三)要求:各公办幼儿园要做好幼儿园等级、收费标准公示宣传工作,进一步做好收费管理工作;本次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幼儿园等级以最近评定(验收)公布的等级为准,等级提升后收费也要遵循以上原则,插班生收费标准与所在班级保持一致;各公办幼儿园要做好低收入家庭学前教育的保障工作。

其他补充说明

为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其他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该文件不设置30日宽限期。

四、解读机关、联系方式。

市发改局:价格科(王颖奇  电话:8939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