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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23-138032 发布机构: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9-08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桐乡市获评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3-09-08  16:41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近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发布了全省第五批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桐乡市获评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

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是为表扬各县级以上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健全,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任务完成,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而设立的称号。

2022年,桐乡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清新天数比率达97.8%。自2014年启动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以来,桐乡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年平均浓度实现逐年降低,从2014年的53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2年的27微克/立方米,累计改善率达49.1%;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稳步提升,从2014年的74.5%提升到2022年的89.6%,累计提升了15.1%个百分点。

空气质量的改善可以从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也可以从肉眼可见的蓝天白云中窥见,更可以从群众对生态满意度中印证。2022年度生态满意度调查总得分89.98分,排名全省12位,蝉联嘉兴市第一,连续五年实现总分和排名“双提升”,五年累计提升73位,提升幅度全省第一。

获评清新空气示范区,凝聚了生态环境部门的牵头努力,全凝聚了各部门、各镇(街道)以及各行各业的齐心协力,更是近些年来全市持续大力实施清新空气行动的成果。

近年来,桐乡深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按照源头减少产生量、过程减少泄漏量、末端减少排放量的工作原则,推动VOCs重点领域源头替代,持续开展低效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2022年共完成项目60个,2023年力争完成34个。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2022年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6个。

桐乡还积极推动能源结构、交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2022年淘汰落后产能10.81万吨标煤,天然气年消费量8.24亿立方、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1.3兆瓦,位居嘉兴首位。新能源发电达6.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同时,加快提升机动车船绿色低碳水平,2022年新建充电站19座、充电桩113根,超额完成嘉兴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此外,桐乡还通过强化移动源管控、城乡面源综合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等,扎实有效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蓝天保卫战是一场持久战。”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桐乡将聚焦内防产生、外防输入,持续实施治气攻坚‘进位’战,以更严格的要求,更精准的措施,巩固清新空气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