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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15K/2024-123344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1-29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件编号:
桐乡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4:36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桐乡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及时、规范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截至202312月31日,我局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07条;“爱桐乡”APP主动发布信息358条,总阅读 万;在掌上执法平台公开全年行政执法5条,均为双随机检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1,其中1件结转到2024年度继续办理。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人员的“三落实”对于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实行严格审核、多重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平台建设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设置“行政复议”板块,公开行政复议相关制度与今年的行政复议决定书44件,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市行政复议相关情况。在“基层两化专题”下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板块,公开律师处罚、公证执业审核、法律援助等相关信息29条,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全力推动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部分栏目无新信息导致超期未更新;二是政务公开创新不够。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不足,2024年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在确实无更新内容时提前报备,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二是进一步做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等栏目信息公开,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群众有感的专题专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办函[2020]109号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度桐乡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桐乡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