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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24-143315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4-10-22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桐民〔2024〕110号
关于印发《桐乡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整治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4  10:48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桐乡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整治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桐乡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桐乡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整治机制

 

根据《民政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民发〔2023〕37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民办发〔2023〕13号)、《嘉兴市民政局 嘉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嘉兴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红、橙、绿”三色分类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嘉政民老〔2023〕40号)《嘉兴市民政局 嘉兴市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维管理的指导意见》(嘉政民老〔2024〕55号)文件要求切实防范养老机构各类火灾事故,创造安全的养老机构环境,特制定桐乡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整治机制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全市养老机构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内容

(一)落实消防机制和岗位职责。各镇(街道)要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控室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强化消防设施应用管理。各镇(街道)严格要求养老机构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保的有关规定,对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定期对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楼内灭火器开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养老机构应当每日进行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每月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第三方消防维保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每半年要参与指导养老机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镇(街道)要主动联合民政、住建和消防部门对院内及周边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耐火等级、消防设施使用情况、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标准等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督办,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各养老机构每月至少组织1次全面防火检查,每季度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全面检测。

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养老机构应当明确人员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老年人居室、公共活动用房、厨房等重点部位白天至少巡查2次,其他部位每日至少巡查1次。养老机构应当加强每日夜间巡查,且至少每两小时巡查1次。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养老机构应当至少开展1次防火检查。养老机构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时,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养老机构厨房灶具、油烟罩、烟道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燃气、燃油管道应经常进行检查、检测和保养。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养老机构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养老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消防演练。重点检验相关人员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安全疏散、消防设施使用情况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可操作性等。消防演练应当通知老年人积极参加。演练后应及时总结,并根据情况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落实养老机构安全人员“传、帮、带”,学习掌握消防知识。养老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员工或者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特种岗位人员等人员,应当组织经常性消防安全业务学习。

(七)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和养老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要充分运用媒体资源,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典型火灾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和宣传挂图,对重点人群开展警示性宣传。

(八)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养老机构应建立消防应急预案,每年更新1次,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保障方案,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每年至少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养老机构消控室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存档时间不少于1年,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站在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镇(街道)要联合本地消防部门把维护老人消防安全作为重要任务来完成,结合属地实际,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级级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市民政局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密切协调配合。要按照“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镇(街道)要与各部门强化协作配合,主动对接本地建设部门、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协同作战,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召开会议、采取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意义,确保工作有声势、有力度。对工作中典型案例和经验作法要充分依托网络、电台、媒体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