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瓶装燃气执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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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瓶装燃气专项执法,消除瓶装燃气在充装、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履行好执法主体职责,确保我市燃气安全运行。 一、发动宣传,强化瓶装燃气安全意识。编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手册》,通过微信推送、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零距离讲解燃气安全操作规程、手把手指导隐患排查方法等方式,促使燃气用户重视瓶装燃气使用安全,强化燃气安全管理意识。与建设局、燃气公司开展上门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单位及人员采取重点宣传教育的方式,集中落实隐患整改,减少问题发生率,增强瓶装燃气从业人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我市燃气使用安全。 二、联合执法,强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与燃气主管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定期开展城镇燃气行业专项联合执法,重点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存在跨区域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以及餐饮等公共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违规用气行为,对联合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等安全制度。 三、建立机制,强化瓶装燃气管控力度。启动跨区域协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厉打击跨区域充装瓶装液化气及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巡查机制的协同作用,不定期对燃气公司、用气单位、燃气用户开展立体式检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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