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4005091/2024-144475 | 发布机构: | 濮院镇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11-19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濮政〔2024〕0001号 |
关于印发《濮院镇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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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院镇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实施方案
为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的指导意见(试行)》(浙组通〔2023〕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工作,结合濮院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党建引领,凸显社区在小区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作用。 (一)强化组织引领。着力织密组织体系,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社区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化党建联建机制,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有条件的小区建立小区党组织,选优配强小区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的“主心骨”地位和小区党员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凝聚起小区治理的合力,以参选业委会、参与议事过程、监督三方履职等形式积极推动三方协同共治。暂不具备建立小区党组织条件的,要实现社区网格党组织全覆盖。社区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指导建立健全小区公共收益资金账户管理、业委会印章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度,推动业主大会建立小区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小区资源资产资金交接与监督,建立公共资源、资产和资金“三张清单”。鼓励业委会把公共收益和闲置资金用于服务“一老一小一新”、丰富居民文体生活、提高生活品质等小区建设项目。 (二)强化机制引领。进一步强化三方协同共治的机制支撑。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逐步以社区(片区)社工室为载体扎实推进“三方联席、多方联动、纠纷调解”等机制体制。一是建立三方联席会议机制。由社区牵头,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每季度联席会商不少于1次,会议形成纪要,由社区统一印发到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二是建全多方联动体制。依托社区(片区)社工室阵地,构建“1+2+X”议事主体架构,发挥镇级相关条线、社区党员、社区民警、综合执法、专职网格员,志愿者等多维度基层解纷力量,实施多方联动参与小区治理。三是强化纠纷调解力量。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党员基本信息、个人专长、服务意愿等情况进行设岗定责,同时广泛动员律师、医生、教师等有一技之长的能人加入,评选出一批“小区好人”“优秀楼道长”等先进典型,传递小区正能量,夯实韧治基础,引导多元力量参与小区治理。 (三)强化能力引领。紧盯专业素养能力提升,不断完善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实施濮院镇“三方协同”培训项目,区分社区相关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物业从业人员、网格员等不同职业和人群,开展党建知识、法律法规、业务能力等专题培训,讲明要求、传授方法,确保工作主动到位、不缺位。全面实现科学管理,依法治理新局面,具体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社区物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主任、小区党组织书记或社区网格党组织书记、网格长等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 1 次;搭建业委会交流平台开展互学互比,每年开展业委会集中交流不少于1次。由社区组织辖区内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专职网格员等相关人员培训,培训范围、类型和频次由社区结合实际确定,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同时,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增强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强制度规范,彰显业委会在小区治理中的当家作用 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业委会的组建率、成员素质和规范履职监督能力。 (一)提升组建力度。加快推进住宅小区业委会全覆盖工作。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要做到业委会应建尽建,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节点。精心组建筹备组,在充分利用传统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扎实推进业主大会成立与业委会组建。依托信息化手段,利用市物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电子投票系统,切实有效提高业委会组建效率。力争2024年全镇业委会组建率达到75%,2025年业委会组建率达到85%以上,有力提升小区管理体系,深化小区业主自治水平,激发社区自治活力。 (二)提质选人把关。严把住宅小区业委会成员进口关。业委会组建过程中,筹备组要加强人选审核把关,鼓励符合条件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小区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役军人、“两代表一委员”等,以及有财务、法律等专业特长的业主积极参选业委会成员,提高业委会成员中党员的比例。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原则上应至少包含一名社区工作者或专职网格员、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役军人、“两代表一委员”等任职,同时积极把讲政治、肯干事、善协调、热心肠的业主选进业委会,推行候选人竞职承诺、履职承诺、辞职承诺制度。 (三)提效激励约束。进一步规范业委会工作,特别是资金使用情况。业委会要严格遵守《濮院镇业委会及其成员履职正负面清单》。执行住宅小区重大事项联审联签制度,大额资金(2万元及以上)支出、业委会成员变更,物业选续聘等由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社区网格党组织书记联签,并于事前报社区审批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备案,确保管理规范、资金安全。根据《濮院镇住宅小区先进业委会考评办法》每年开展考评,对机制运行规范、作用发挥突出,业主反馈良好的业委会,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服务能力,提升物业服务在小区治理中的管家作用 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管理和项目服务,体现行业担当,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筑牢物业企业自身建设基础。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摸清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底数,一体推进“红色物业”和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构建党建引领下的物业规范化管理体系。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完善公示公告、台账资料、日常管理等内容的基础上,以制度引领为前提,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不断提升业务和服务能力。认真落实物业项目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和项目管理,推动品质提升。 (二)强化物业企业担当作为能力。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提供小区管理服务,探索多元经营。坚决服务中心大局,积极配合镇、社区做好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垃圾分类等工作,主动参与小区矛盾纠纷调处。开展“物业开放日”等活动,接受业委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积极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小区整体品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开放式小区物业管理,提升专业物业覆盖率。 (三)健全物业行业综合监管体制。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联合相关条线、社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物业服务项目季度考核和专项督查,对物业服务质量差、信访投诉多、业主满意率低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约谈其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问题隐患,经“约谈”仍不积极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委会启动退出程序。 (四)完善物业纠纷矛盾调处机制。织密 “三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网络,镇社工站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充实壮大物业纠纷调解力量,及时受理、调解本辖区发生的重大复杂的物业纠纷,研判上报本镇可能形成重大安全隐患的突出矛盾风险;社区要逐步依托社区(片区)社工室,发挥社工、党员、社区民警、综合执法、志愿者等基层解纷力量,引导多元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要建立社区干部,网格员联系片区或小区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和一般物业纠纷调解,定期下巡走访,及时收集掌握民情民意;开展邀约协商,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同时,广泛动员辖区内律师、医生、教师、企事业单位退职干部等有一技之长的业主或者热心居民,加入志愿服务队,壮大人民调解队伍,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矛盾的产生。
附件:1.濮院镇业委会及其成员履职正负面清单 2.濮院镇住宅小区重大事项备案表 3.濮院镇住宅小区先进业委会考评办法
濮院镇业委会及其成员履职正负面清单 正面清单
负面清单
濮院镇住宅小区重大事项备案表
注:此表适用于住宅小区在实施重大事项前,由业委会副主任、业委会主任、小区党组织书记或社区网格党组织书记联签后,报社区审批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备案后实施。(重大事项包括:业委会成员变更,物业选续聘,小区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管理方案修订,2万元及以上两金使用等)。本表一式叁份,一份业委会留底,一份社区留存,一份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备案。
濮院镇住宅小区先进业委会考评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业委会工作,充分发挥业委会作用,树立标杆典型,促进业委会工作水平整体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濮院镇范围内,截止当年度5月31日前成立或换届(建设局备案落章时间),并经申报入围的住宅小区业委会。 第三条 考评程序 1.申报:每年年底采取社区居委会推荐和业委会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委会书面向濮院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申报参选,并按照考评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表。有以下情况的之一,年度内取消评选资格: (1)本年度内做出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决定的; (2)在本年度内因业委会责任引发重大群体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经查实有涉黑恶行为的。 2.考评:社会事务办公室根据评分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业委会内部管理、职责履行、满意度评价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 3.审定:濮院镇人民政府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结合日常工作,按照社区评分占比40%,主管部门评分占比60%的权重,最终确定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在本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四条 住宅小区先进业委会考评设先进不超2名、优秀不超3名、合格不超3名,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考评名单报镇党委批准同意后实施。考评奖金的40%由社区统筹,自动纳入下一年度该小区日常管理开支及各项评比活动;30%由社区代管,用于本年度该小区日常管理开支,若有剩余,自动转入下一年度;剩余30%用于本年度业委会成员个人奖励,分配比例由业委会提出方案,经社区审核,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同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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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名称 (盖章) | 本届业委会 成立时间 | ||||||||
物业项目名称 | 总户数及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
是否业委会自治 | 物业服务企业 | ||||||||
业委会成员名单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住址 | 联系电话 | |||
工作简介 |
(另附纸) | ||||||||
所在社区意见 |
(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 ||||||||
科室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濮院镇住宅小区先进业委会考评细则
申报名称:社区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_____________
考 评 指 标 | 三级 指标 满分 | 评分与计分 | 社区 居委会评分 | 主管部门评分 | 复核 计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1.党建引领 (15分) | 1.1党组织设置 (10分) | 在业主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 | 10 | 1、率先建立小区党组织的,得3分;业委会主任是中共党员的,得2分;业委会委员中,中共党员比例达到50%的,再得5分;(上述比例包含候补委员人数) | |||
1.2交叉任职 (2分) | 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工等骨干力量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 2 | 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有本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工作者(村务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含退休)、专职网格员等骨干力量任职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
1.3党组织先议 (3分) | 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党组织先议制度 | 3 | 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履职事项,应先召开业主委员会党组织会议或小区党组织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提交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决定的,得3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 ||||
考 评 指 标 | 三级 指标 满分 | 评分与计分 | 社区 居委会评分 | 主管部门评分 | 复核 计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2.组织机构 (15分)
| 2.1任职承诺 (2分) |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委员签署任职承诺书 | 2 | 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时,在选举前有签署《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竞职、履职、辞职”三项承诺书》并公示的,得1分 | |||
2.2组织健全 (2分) | 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配置业主委员会成员 | 2 | 业主委员会成员健全的,得2分 | ||||
2.3业务指导 (4分) | 接受业务指导监督 | 4 | 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接受情况好、较好、一般的分别得4分、3分、2分,接受情况较差的不得分 | ||||
2.4办公条件 (1分) | 有独立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 | 1 | 1、业主委员会有独立办公用房,得0.5分 | ||||
2.5平台管理 (5分) | 专人负责桐乡市物业监管平台及经营性收支平台管理 | 5 | 1、及时完成桐乡市物业监管平台注册备案;2、议事规则约定由业委会自管经营性收支的,业委会完成备案后15日内完成经营性收支平台注册工作;3、每月完成经营性收支记账工作,延迟超过3个月或累计3次通报延迟本项不得分。 | ||||
2.6 银行账户 (1分) | 有独立银行账户 | 1 | 1、业主委员会有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得1分 | ||||
考 评 指 标 | 三级 指标 满分 | 评分与计分 | 社区 居委会评分 | 主管部门评分 | 复核 计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3.履行职责 (60分) | 3.1组织业主大会会议 (5分) |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 5 | 1、能每年召开1次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的,得1分; | |||
3.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 (3分) | 及时执行业主大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 3 | 发生一起未在业主大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的,扣3分 | ||||
3.3组织业主委员会会议 (4分) | 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工作会议 | 4 | 按议事规则约定召开业主委员会定期工作会议,业主委员会工作会议通知、召集和主持符合规范,每发现一起不规范行为扣1分,扣完为止。 | ||||
3.4意见征集 (3分) |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 3 | 有业委会委员坐班接待制度,并能较好地执行,得1分 | ||||
3.5物业选聘及合同监督 (10分) | 依法合规地实施物业选聘工作,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 4 |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3个月,能启动物业选(续)聘工作的得0.5分 | ||||
1 | 能及时与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能有效监督新旧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承接查验并有书面记录的,得1分 | ||||||
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5 | 业主委员会至少每月开展1次监督检查,邀请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检查,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得3分;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掌握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得2分;未能整改且无法说明原因的,每例扣1分。 | |||||
3.6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2分) | 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 2 | 有完善的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制度,得1分 | ||||
3.7财务管理 (10分) | 财务制度 | 2 | 1、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得1分; | ||||
经费使用,经营收益管理 | 3 | 工作经费的用途、使用、审批、公示等符合规范,得1分。经营性创收、支出、审批、公示符合规范,得2分。每发现一起不规范行为扣1分,扣完为止。 | |||||
财务集中代理记账与审计 | 5 | 1、委托第三方代记账公司的,得2分;2、按议事规则规定开展审计,得3分,未审计的要有审计计划,不开展的不得分。 | |||||
3.8信息公开 (5分) | 有《业委会信息公开制度》并能有效执行;有信息发布平台,并有专人维护,信息发布周期正常 | 5 | 执行好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公开、集体履职承诺公开、业委会工作制度(职责)公开、人员与分工公开、业委会决议公开、物业服务合同公开、经营性收益情况与合同公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情况公开等制度;发现存在问题1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经营性收支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公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公示;其他信息公开按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约定开展。 | ||||
3.9印章管理 (3分) | 有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 | 3 | 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符合规范得分,每发现一起不规范行为扣1分,扣完为止。 | ||||
3.10档案管理(3分)
| 有规范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档案资料齐全,整理有序;交接手续完备 | 3 | 发现存在问题1项扣1分,扣完3分 | ||||
3.11配合社区居委会工作 (2分) | 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相关工作 | 2 | 能配合公安机关和社区居民委员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社会治安工作的,得2分 | ||||
3.12矛盾纠纷调解处置(10分) | 及时主动调解小区内的物业纠纷和业主投诉,处理得当 | 10 | 处理不及时不得当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未设置公开投诉渠道的,扣2分;台账资料不齐全的扣2分;出现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