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577B/2024-123742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02-07 |
组配分类: | 审批决定 | 文件编号: |
关于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吨差别化聚酯纤维材料、10万吨聚酯膜材料项目(首开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
||||||||
|
||||||||
建设单位为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地点为桐乡市洲泉镇临杭大道南侧的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吨差别化聚酯纤维材料、10万吨聚酯膜材料项目(首开区)于2024年2月7日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审批文号:嘉环桐建〔2024〕17号),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