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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8日拟对桐乡市君匋实验学校(暂名)新建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8  09:47 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1

桐乡市君匋实验学校(暂名)新建工程

桐乡市梧桐街道利东路北,永兴港西,莲花港南,二环东路东

桐乡市教育局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5984.96万元,环保投资合计约100万元,建设内容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实验室废水和冲洗废水经污水设施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学生及教职工生活污水和泳池废水一起纳管排放,最后由物产中大(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通过桐乡市污水处理尾水排放工程排入钱塘江。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气收集后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的食堂油烟一起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停车场汽车尾气由排风机抽至地面绿化带处排放;污水站废气、垃圾堆积点恶臭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实验室废物、污泥、医疗废物、废紫外线灯管、过滤器废过滤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隔油池废油属于一般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