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 规划计划 > 计划总结
索引号: 11330483002558577B/2024-125679 发布机构: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3-18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文件编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16:13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24年3月6日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8321”工程为抓手(实施八大突破提升行动;抓好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省级“无废城市”等三大创建;深化“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等两项重点改革;聚焦“两提升两下降”这一核心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桐乡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获省级“无废城市”、“五水共治”“大禹鼎”、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市、省“清新空气示范区”等荣誉。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全市13个市控以上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含国控3个、省控1个)Ⅲ类水及以上水质断面占比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结果为良好;桐乡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7%,排名嘉兴市第四;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27μg/m3,排名嘉兴市第二。

一、实施生态示范创建突破提升工程,绘就美丽桐乡建设新画卷

(一)抓好三大创建。联合生态创建办,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最终顺利经过嘉兴市级、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于2023年10月桐乡市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2023年,通过积极组织申报,桐乡市被授予省三星级“无废城市”、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圆满完成三大创建任务。

(二)推进美丽桐乡建设。桐乡市荣获2022年度美丽嘉兴考核第一名,被推荐参评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县市,并顺利通过省美丽办审核,荣获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市。开展桐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和指标目标总体进展顺利。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启动梧桐街道桃源村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完成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完成鸟类、两栖类、蝴蝶、水生生物等生物多样性监测共计10次。

(三)强化生态宣传。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等各系列主题宣传。2023年,在各级媒体报道690余篇,其中国家级主要媒体35篇,省级主要媒体29篇。2023年度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得分89.44分,排名全省27名,排名嘉兴市第二名,省排名六年提升幅度全省第一;“五水共治”群众幸福感排名嘉兴市第一,“无废城市”满意度排名嘉兴第二。

二、实施“治水巩固”攻坚突破提升工程,开启水污染防治新局面

(一)深化工业污水治理。高标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创建标杆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 ”2个,屠甸镇工业园区入选第二批浙江省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培育名单。加强园区河道水质监测和精准化管控,每月通报水质状况,强化问题整改,全年共下发交办单43份。

(二)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两个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风险源管控及应急能力建设,做好蓝藻监测预警及防控,完成大红桥港(白荡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实施“一源一策”精准管控,大红桥港(白荡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三)首创镇(街道)生态补偿机制。依托新建的31个水质自动站对全市各镇(街道)22条主要河道交接断面水质进行评价,水质提升得补偿,水质恶化要赔偿(每月20万元/条),压实镇(街道)治水责任。1-12月,发生补偿费1080万元。

三、实施“蓝天保卫”攻坚突破提升工程,迈上大气污染防治新台阶

(一)深化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制定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完成企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21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整治36家、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6家、工业炉窑整治6家、淘汰老旧柴油叉车205辆。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制定《2023年桐乡市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成《桐乡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中期评估,完善各领域噪声信访闭环处理机制,有效守护群众宁静生活。

(二)深化气候变化应对工作。将化工等九大重点行业碳排放评价纳入环评体系,完成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10个;桐乡市成功入选全省第四批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洲泉镇和崇福镇入选省级低(零)碳乡镇(街道)试点,濮院镇工业园区成功争创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大麻镇百富村等9个村入选省级低(零)碳乡村(社区)试点,入选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标杆项目6个,杨家门社区在全省第一批低(零)碳试点建设成效赛马评估中获得A等。持续推进“煤样一链管”系统改革,将采集煤炭用量数据纳入系统管理。

(三)全力保障重大活动空气质量。加强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确定163家共213条重点行业生产线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完成大气污染防治AB级绩效引领争创15家,会期保障阶段强化巡督查和执法检查,整改涉气相关问题400余个,实现会期优良率达到100%。完成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环境保障任务,会期空气质量均达到优良等级,开幕式PM2.5为29μg/m3,闭幕式PM2.5为6μg/m3,为十年峰会最低浓度,创历史最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荣获嘉兴市级乌镇峰会服务保障成绩突出集体。

四、实施“工业清废”攻坚突破提升工程,展现工业固废监管新作为

(一)创建省级“无废城市”。点面结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造“无废细胞”建设标杆,完成桐昆集团“无废集团”创建方案,嘉兴市“精品无废细胞”桐乡入选13个,全省百优“无废城市细胞”桐乡入选4个。桐乡市“三新三化打造农业废弃物全链条综合利用模式”,入选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最佳实践案例,继续将“无废理念”融入乌镇峰会举办全过程。

(二)提升工业固废收运能力。依托我市工业污泥和工业边角料处置项目,在全市11个镇(街道)设置工业边角料中转站,进一步完善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加强小微企业固废管理帮扶,“小微平台”签约企业809家,累计收集危险废物3856.67吨。

(三)加强工业固废监管力度。全力推进固废产废企业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确保应纳尽纳。加强产废企业监督管理,完成危废跨省转移审批4项、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备案45项,审核备案产废企业管理计划986项,实际转移危险废物9471次、一般工业固废转移15941次。

五、实施“净土保卫”攻坚突破提升工程,呈现土壤污染防治新亮点

(一)推进土壤保护。推进受污染耕地“源解析”工作,制订相应污染源管控与成效评估方案。加强地块利用管理,建立镇街土壤污染调查工作联络制度,召开培训宣贯会议3次,邀请“土郎中”专家团队上门帮扶,解决实际问题共30余项;完成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评审41个,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二)推进地下水保护。加强17家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督促10家在产企业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定期监测,水质保持稳定;完成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地下水详查任务。

(三)深化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改革,探索构建浙江省“绿色浙农”指标体系,打造精品示范点位,农业农村部来桐乡调研时予以高度肯定,在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与固体废物监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成功举办2023年全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培训班,全国相关负责同志共14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班,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桐乡经验”受到多方点赞。

六、实施环境风险防范突破提升工程,构建生态平安建设新体系

(一)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开展“绿剑2023”、第三方弄虚作假、危废及自动监控“双打”、码头问题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立案185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42件,处罚款340.6万元,其中从轻或者减轻案件31件、轻微行为不予处罚案件101件;移送刑事案件4件,取保候审5人;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件,行政拘留2人。

(二)加强督察问题整改。完成3个2022年度省督反馈问题整改销号,顺利通过2023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桐乡市无重点信访件和典型问题被曝光。围绕2022年度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码头问题整改,创新“四线两单”(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范围、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四条准入控制线,划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大运河保护机制;全省首创“码头智慧监管平台”,荣获胡伟副省长和省厅韩志福副厅长批示肯定。

(三)强化环境隐患治理。环境信访投诉量持续保持下降,2023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83件,同比下降16%,发放信访有奖举报奖励2万元。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21项,针对69家重点环境风险源开展六轮次隐患排查,完成企业应急预案备案138家,积极推进两个化工集聚区突发水环境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实现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库全覆盖,桐乡市大红桥港(白荡漾)饮用水水源地“一河一图一册”环境应急方案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平安建设中生态环境安全“遏重大、降较大”专项指标嘉兴市排名第一。

七、实施环保数字化改革突破提升工程,实现环境治理能力新突破

(一)深化国家试点改革。深化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国家试点改革,探索“清单式”执法省级试点改革,建立“(1+X)+2+7”排污许可执法检查N清单体系,迭代工况智管应用,实现线上检查与违规证据固定,有效提升“数字执法”效能。桐乡市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有关经验和做法荣获省厅一季度“赛马亮绩·擂台比拼”良好单位称号;《桐乡排污许可“一证式”数智改革 走实绿色法制营商新路径》获评2023年嘉兴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季度十大案例。12月2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调研浙江期间,桐乡市作为全省唯一基层单位,现场汇报数字化改革工作。

(二)提升环评审批改革质效。全年累计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备案)439项,助力经济稳进提质。全面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2023年享受改革红利项目45个,减少环评编制费用约80余万元。探索完成“双评合一”(能评和环评合一)项目审批1个;继续落实环评中介机构超前服务机制,完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环评审批环节的闭环管理,为180多个项目提供超前服务。完成桐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试点项目和煤样一链管项目成功入选2023年营商环境“微改革”省级项目库,入选数量居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第一。

(三)环境管理改革走在前列。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241项,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和审核率均为100%。桐乡市荣获“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排污权跨区域交易试点县,推动全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落地桐乡,为企业节约费用300余万元,获得嘉兴市王慧琳副市长批示肯定。累计完成新(改、扩)项目排污权交易140笔,交易总金额581.5万元;完成16家企业办理排污权质押登记,涉及金额约2.6亿元,排名嘉兴第一。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善局内部工作制度,全年共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5件,其中自然资源类损害赔偿案件2件。

八、实施队伍能力建设突破提升工程,彰显环保铁军队伍新风采

(一)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成全国一流的乌镇大气监测超级站,完成桐乡经济开发区大气环境特征污染因子自动站建设。通过化学需氧量、总磷等项目的省级实验室能力考核;完成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省级试点任务;全力抓好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省级试点,每日发布预警预报,实现未来1-5天空气质量等级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组建“第七诊所”桐乡分诊所“啄木鸟”团队,为水环境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撑。《2022年度桐乡市环境质量报告书》获嘉兴市评比二等奖。

(二)加强执法监察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荣获嘉兴市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集体二等奖,一名执法人员荣获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活动1次,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培训活动4次,开展执法案卷互评互查2次,行政复议和诉讼实现“零发生”。

(三)严管厚爱环保队伍。推动市政府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行奖励,其中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50个,有效提升全市环保队伍荣誉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四敢争先”“六个有没有”、赴安吉县“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制定清廉生态环保建设方案,配合上级开展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月即“六个一”活动,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提升全体干部清廉意识,1名干部荣获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最美基层环保人”。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24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和桐乡市第十五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为导向,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实施8321工程(实施八大先行示范行动;抓好美丽浙江考核优秀、省四星级“无废城市”、“五水共治”“大禹鼎”银鼎等三大省级荣誉争创;深化“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等两项重点改革;聚焦“两提升两下降”这一核心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安全,稳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基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桐乡新篇章贡献生态环保力量。

二、主要目标

持续推进实现生态环境工作“两提升两下降”(全市环境质量和生态满意度实现两提升,PM2.5浓度和环境信访投诉量实现两下降),以两下降来促进两提升。具体工作目标为:

(一)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保持良好以上,力争优秀;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Ⅲ类及以上水体占比力争达到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二)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87.4%;PM2.5浓度不高于28μg/m3。

(三)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

(四)完成上级下达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碳排放下降任务。

(五)环境信访投诉量持续保持下降;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不发生因环境问题引起的重大群体性和群访性事件。

(六)全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行动

1.强化顶层设计。持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积极发挥生态创建办抓总作用,强化问题督查、通报考核、约谈督促等措施,压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责任,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夯实制度基础。

2.聚力美丽桐乡建设。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美丽办统筹协调作用,凝聚环境保护合力,分解落实美丽桐乡建设任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2024年力争夺取省级“五水共治”“大禹鼎”银鼎,争创四星级“无废城市”,力争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五连优”。

3.强化生态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五水共治”、“无废城市”、“六五”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一汪好水进万家”饮用水源地专题宣传,深入开展生态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深化公众生态参与模式,力争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力争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和“五水共治”群众幸福感提升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实施“蓝天保卫”攻坚先行示范行动

1.深化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推进固定源、移动源和城乡面源大气污染治理,实施NOx和VOCs协同控制,实现PM2.5和O3(臭氧)“双控双减”,努力消除重污染天气,巩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成果。

2.推进涉气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全面开展VOCs源头替代、低效治理设施改造、油品储运销管控、移动源治理四大攻坚行动,加强复合布、石化建材等重点涉气行业整治提升,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主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静音行动”,推进“宁静小区”试点建设,打造宁静环境建设的“桐乡标杆”。

3.推进减污降碳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推进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县和低(零)碳试点建设。积极指导10个省级低碳试点镇(街道)、村(社区)做好试点建设成效赛马评审。推进2023年桐乡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做好非碳交易纳入企业2023年度碳报告审查和上报,指导纳入碳交易的发电企业和非电企业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继续推进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零碳”会议,以试点示范带动全域提升。

(三)实施“治水巩固”攻坚先行示范行动

1.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建设“污水零直排区 ”标杆镇(街道)4个,打造省、嘉兴市星级“污水零直排区 ”工业园区,稳步提升工业园区Ⅲ类水水质占比,争取消灭Ⅴ类水。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企业明管化改造进行“回头看”行动,巩固前期建设成果。完成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城镇污水、雨水等入河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清单,排查成果分类移交行业主管部门。

2.强化断面水质提升。聚焦市控以上断面水质改善,加强断面治理提升,用好水质自动微站,持续推进镇域间生态补偿机制,夯实各镇(街道)治水责任,以联防联控全过程管控省控以上断面水质,确保年度Ⅲ类水占比达到100%;严格入河入海排污口规范管理,加强对盐官下河、长山河入海河流总氮和总磷浓度控制。

3.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桐乡市大红桥港(白荡漾)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编制饮用水源应急管控和方案,通过无人船监测等智慧化感知设备,做好蓝藻监测预警及防控,确保大红桥港(白荡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四)实施“工业清废”攻坚先行示范行动

1.创建更高星级“无废城市”。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载体,充分发挥“无废城市”大平台作用,积极推动“无废集团”等细胞建设,总结推广“无废集团”建设经验,推动行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迭代升级“无废峰会”行动方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各类固体废物能减尽减,办会物资可用尽用,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无废城市”示范案例。

2.加强固废收运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为契机,培育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分拣中心,提升收集贮存和分拣管理水平。拓宽不可焚烧类一般工业固废录用处置出路,打通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单位间的壁垒。推进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扩面提质,探索“小微平台”从危废收集向小微产废单位危废贮存、申报、运处全方位服务转变。

3.加强工业固废监管。深化工业固废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工业固废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数字化管理水平,强化线上填报内容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系统管理,探索资源类固体废物管理新思路,强化一般工业固废跨省利用监管。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重点产废行业危废核查和重点产废单位规范化评估,提升企业危废管理水平。

(五)实施“净土保卫”攻坚先行示范行动

1.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受污染耕地“源解析”污染源管控与成效评估,保障耕地质量及粮食安全。持续推进地块用途变更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管理,探索地块调查服务向前、向纵向延伸,力争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2.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注重源头预防,充分利用化工集聚区地下水专项调查成果,加强对已识别出的风险区域地下水管控,严格落实国控点位地下水水质巩固(提升)方案明确的管控措施,促进地下水水质持续改善,保持石门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稳定。

3.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监督。持续深化农业面源治理与监督指导国家试点,完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综合评价体系,以“绿色浙农”指数为牵引,涵盖“肥药两制”、农用废弃物处置、畜禽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污水处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六个维度评价体系建设,争取全省推广“桐乡经验”。

(六)实施环境风险防范先行示范行动

1.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以执法履职效能评估为导向,开展好危险废物、在线监控“双打”等专项执法行动,“零容忍”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2.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扎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暗访等迎检工作,高质量完成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七张问题清单”库内被动问题和主动问题的销号办结,积级推进13个重点行业整治。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深入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充分利用信访线索查处违法案件,用好信访工作奖励机制,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全年环境信访总量继续下降。

3.筑牢生态安全底线。聚焦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管理,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深化开发区、洲泉2个化工集聚区水环境污染多级防控体系演练运用。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完善化工集聚区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开展企业应急预案质量抽查,突发事件防控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严把辐射事项审核,落实重点辐射单位专项检查,深化跨部门辐射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做好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上海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工作。

(七)实施生态环境改革先行示范行动

1.深化环评审批改革。推动两个省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报批,扩大“区域环评+环境标准”降级审批改革区域,力争实现全市80%工业园区项目可降级审批(备案)。深化“三服务”措施,疏通政策上的难点堵点,加快环评审批速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再深化,探索推广“双评合一”工作,加大“双评合一”项目适用范围及办理数量。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辖区内排污许可证涉工业噪声事项重新申领数不少于50%。

2.打造环保智治标杆。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大脑”为支撑,深化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改革、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迭代升级减污降碳协同“煤样一链管”应用,构建天空人地一体的生态环境数字治理体系,全面实现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与污染源的实时感知和监控。

3.探索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排污权跨区域交易试点改革,完善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探索交易信息常态化共享机制,不断优化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环境。积极抓好总量减排;服务企业排污权质押贷款,推动二级市场交易。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治理并重,完善“行刑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数和赔偿额。

(八)实施队伍能力建设先行示范行动

1.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高标准做好乌镇大气超级站基础保障,扎实做好水、气、声、尾气遥感监测等各类自动站运维管理,积极组织参加监测技术大比武和环境质量报告书评比活动,严格落实实验室质量控制措施,提高大气预警预测和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能力,为环境管理和重大峰会保障提供技术支撑。积极争取省级美丽水站、AI运维智能机器人试点落地。

2.深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以争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为牵引,深入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动执法能力再提升,形成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加强环境法治建设,落实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集体学习、定时培训等制度,积极提升法治意识。推进案件查办源头治理,注重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增强案件查处的法律效益、诚信效益、社会效益,力争行政复议和诉讼“零发生”。

3.强化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擦亮“桐享碧水蓝天”品牌,始终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两个维护”“两个确立”落实到位。落实“清廉环保”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环保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