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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乌镇景区配套交通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2024年第2号)
发布时间: 2024-04-02  16:22 来源: 市发改局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乌镇景区配套交通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4418日14:30

二、地点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702会议室(桐乡市振兴东路东698号)

三、价方案

(一)价项目名称

乌镇景区配套交通服务价格调整

(二)价格拟调整情况

游船现行票价为60元/·次,拟调整为75元/人·次,每人次上调15元,调价幅度为25%;游览车现行单程票价为5/人·次,拟调整为20/人·次,每人次上调15元,调价幅度为300%。拟调整的价格均为最高限价。

(三)拟调整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1.游船作为水乡古镇的重要交通工具,是古镇的特色产物之一,景区为满足游客休闲体验的需求,于2006年开展游船项目。多年来为提升乌镇景区品牌,打造集休闲、度假、会展、商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景区,乌镇景区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大量的人力、资金,投入船只总量达240条,船工200余人。同时为营造舒适的游船体验氛围,投入改造游船码头、开展河道清理等,对游客购票、乘船等候、坐船期间等流程进行全面提升。

2.游览车是游客快速进出景区的交通工具,承担着运转游客的重要作用。为不断提高游客运转率,景区也持续性投入资金购买新升级的电动游览车,同时每年也投入资金对游览车进行设备年检、更新、改造,投入培训费用用于人员的培训和考证。目前总投入游览车105辆,驾驶员90余人。此外,为方便游客全景区通达,已开通景区环线,游览车行驶距离成倍增加,运转成本骤增。

3.为弥补游船、游览车设施改造、资金投入以及日益增加的人力成本,获取一定的运营管理费用,拟对游船、游览车价格进行调整。收取合理的费用,能保证游船、游览车项目合理的经营投入,也对景区信守服务承诺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次外,合理的游船、游览车票价也有利于体现乌镇景区的旅游价值,促进乌镇旅游的高质量发展。

4.《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辖区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以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5.《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景区价格管理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01号)相关规定“制定或者提高政府定价管理景区门票价格及交通运输服务项目价格,应当依法履行定价成本监审(调查)、价格听证程序。未经成本监审(调查)、听证,不得制定或者提高价格”“对不能引入竞争或者由景区经营管理者直接经营的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按照有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价格”。

6.我局委托嘉兴求真会计师事务所对乌镇景区配套交通服务成本进行审核。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浙江省景区配套交通服务成本监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游船单位成本69.75/人,游览车单位成本22.34/人。

(四)景区价情况分析

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游船、游览车票价调整后,游客将增加坐船、坐车费用,对游客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基于乌镇景区的景区品牌,河道两岸的特色建筑、景观风景,游客能够获得很好的旅游体验和观感。通过游船、游览车,感受古镇的历史文化和交通出行,能够放松身心开阔眼界。另外乘坐游船、游览车亦能通过人工讲解感受乌镇人文景区特色民俗风情,沉浸式体验乌镇景区。游船、游览车作为景区最重要的休闲体验项目之一,对景区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游船、游览车票价的调整有利于景区运营管理的良性循环。

游船、游览车票价调整后,地方财政收入将增加。从长远看,地方收入增加,才能有更多的财力投入不断完善和维护景区周边各项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古镇保护与开发利用。景区的发展还将带动周边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加乌镇的就业和财政收入,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我市建设旅游强市起到带头引领作用。

(五)其他

1.乌镇景区要提前向社会公布配套交通服务价格,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

2.乌镇景区要做好配套交通服务收费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规定实施,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在我市景区(景点)中起示范作用。

四、听证人(3名)

陆吴斌  桐乡市发改局

王颖奇  桐乡市发改局

沈旸炀  桐乡市发改局

五、听证会参加人(20名)

(一)消费者(8名)

王更玫  桐乡市求是实验中学

王晨阳  桐乡市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

强新娟  桐乡市梧桐街道

黄家辉  桐乡市梧桐街道

   桐乡市梧桐街道

高宏涛  桐乡市梧桐街道

李晓祥  果蔬超市城北菜场店

姚国琴  果蔬超市净菜市场店

(二)旅行社(2名)

吴宇婷  桐乡市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贾亮亮  浙江飞虎旅游有限公司

(三)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

张春明  景区管理公司

谢小云  乌镇旅游公司

(四)专家学者(2名)

余春潮  桐乡市旅行业协会     

吴少杰  乌镇民宿协会

(五)人大代表(1名)

   乌镇南宫社区

(六)政协委员(1名)

高英英  乌镇那年晚村民宿

(七)政府部门(3名)

韩家峰  桐乡市乌镇

   桐乡市财政局

陆钟煜  桐乡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1名)

    桐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六、听证旁听人员(3名)

黄佳莉  桐乡市综合行政法局

胡玲坚  桐乡市市场监管局

姚惠忠  桐乡市乌镇镇

七、第三方机构

张鹃  嘉兴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除召开听证会外,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和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573-89398169;传真:0573-88021056。

特此公告。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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