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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5094/2024-129312 发布机构: 崇福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5-13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文件编号:
关于林泽华等同志按期转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3  09:28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镇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人力社保局公开招聘,我单位林泽华、计俞刚、薄春力、刘艺旋、徐展鸿、沈婷婷等六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民主测评和考察,该六名同志在试用期内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均表现较好,考察结论合格。经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转正,林泽华、计俞刚等两名同志转正期自2024年1月起算,薄春力、刘艺旋、徐展鸿、沈婷婷等四名同志转正期自2024年2月起算,特此通知。

崇福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