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4005094/2024-129312 | 发布机构: | 崇福镇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05-13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件编号: |
关于林泽华等同志按期转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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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人力社保局公开招聘,我单位林泽华、计俞刚、薄春力、刘艺旋、徐展鸿、沈婷婷等六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民主测评和考察,该六名同志在试用期内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均表现较好,考察结论合格。经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转正,林泽华、计俞刚等两名同志转正期自2024年1月起算,薄春力、刘艺旋、徐展鸿、沈婷婷等四名同志转正期自2024年2月起算,特此通知。 崇福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