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483ZFC00000/2024-13053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05-27 |
组配分类: | 桐政发 | 文件编号: | 桐政发〔2024〕12号 |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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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桐乡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嘉政发〔2024〕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三个导向,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标准牵引、扶优汰劣,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三个原则,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废旧资源得到循环利用,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大幅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工艺技术设备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 1.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全市重点围绕化纤、建材、纺织与服装等传统行业和新材料、智能汽车及零配件、智能传感等新兴产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累计创建省级未来工厂(试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灯塔工厂3家以上,嘉兴市级以上绿色工厂50家以上。(责任单位:经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进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热电联产机组淘汰或提升为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锅炉机组,推动存量分布式光伏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用能设备节能改造400台(套),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责任单位:发改局) 3.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持续推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7年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10余套老旧仪器设备更新,完成市控空气自动站设备综合更新。(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经信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水务集团) 4.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改造面积10万平方米。加大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到2027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达40台,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16台以上,改造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78个以上,强化供水管网保障能力,新建和改造城市供水管网5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局) 5.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瓶装燃气厂站迁建、新建、改造1个,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燃气管网8个以上,新(扩)建、改建水厂2座,新建和改造(修复)污水管网40公里以上,更新环卫车辆新能源化1辆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6.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航道数字化改造39公里。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不少于150辆、老旧内河船舶不少于32艘。加大公共交通车辆新能源化力度,到2027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大力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加快发展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7.加快农业机械装备更新。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8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5个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8.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市中小学配备3000套午休装备。推动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更新,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条件配备标准,及时配置更新教学仪器设备。2024年,创建示范性“创新实验室”和新型学习空间7间。(责任单位:教育局) 9.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设施设备更新,落实景区转型提质提升行动。更新一批观光车船、游乐休憩等景区设施设备,加大提升文化旅游演艺灯光、视频、音控等设备,改造升级数字体验与智慧管理系统平台,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应用,强化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累计完成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投资5000万元。(责任单位: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0.加快医疗装备更新。聚焦医学高峰和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加快直线加速器、高强度核磁共振等先进放射设备在公立综合性医院的配置应用,填补区域空白。加快老旧和高故障设备更新,优先更新升级CT、DR和彩超等检查诊断设备,提升服务效率。重点加大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设备等先进医疗设备设施的迭代升级,不断提升诊疗效果。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CT、DR、彩超等高端检查设备“应配尽配”。对照省医疗机构主要设备配置建议清单,到2027年,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基本配置达标率达100%。大力实施公立医院改扩建、迁建及病房改造提升工程,到2027年,除精神专科医院,基本消除4人间及以上病房,2-3人间病房比例达到85%。(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强化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与各类市场需求的精准接洽,搭建产品推介平台,组织企业开展产品优惠、服务升级等多形式促销活动,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销售渗透率达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 1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实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优化汽车消费结构,利用好国家、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简化报废流程、强化精准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有序规范机动车报废工作,到2027年累计报废柴油汽车160辆以上。(责任单位: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12.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家博会等大型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家电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等促销活动。支持银行金融机构推出购置家电分期免息、贷款优惠等促销政策,推动政策优惠叠加,增强消费者获得感。(责任单位:商务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梳理桐乡制造的适销终端家电消费品制造企业名单、产品目录,鼓励以出厂价、批发价等优惠价格开展销售业务。推动家电销售企业与制造企业产销对接,助力桐乡制造家电产品进商场、进平台。(责任单位:经信局、商务局) 13.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整合集成装饰、整屋定制、厨卫设备等产业资源,全面推广装配化装修,每年累计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不少于2个。引导家装、装饰行业积极参与推动成套家装标准化行动,扩大供需对接渠道,不断优化企业售后服务。支持高端寝具、光伏幕墙、成套电梯等重点特色行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推广活动,各镇街、村社、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建设局、商务局、经信局)实施“暖巢行动”提档升级,改造低收入家庭厨卫设施等家居环境,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民政局、建设局)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抓住618、双11、双12等网上购物节契机,开设家装消费促销专场。(责任单位:商务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市累计建成市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1个,城镇回收点覆盖率达到100%,全市二手车经销企业达到100家。 14.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优化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布局,不断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到2025年形成全覆盖的回收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服务,推动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责任单位:商务局、生态创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市场监管局、供销总社) 15.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规范二手车市场交易行为,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责任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反向开票”,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责任单位:税务局)推动符合条件的汽车生产和经销商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我市二手车市场规模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商务局) 16.推进再制造产业培育和梯次利用。大力推进汽车零部件、通讯设备、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发展,强化再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工作。(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商务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 17.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优化低附加值废弃物加工利用技术,促进各类再生资源的全面回收利用。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9%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先进标准数35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16个以上、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10项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30家以上、双碳认证企业4家以上。 18.参与制修订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围绕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研制绿色石化、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碳排放、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和绿色制造相关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等。配合、参与研制上级统筹的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等相关标准和工业废气治理设施工况、企业污染防治设备工况等市级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19.强化先进标准引领技术提升。围绕具有桐乡特色的“1+3+1+X”先进产业集群,聚焦生命健康、新一代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等未来产业,鼓励参与制修订技术领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团体标准,以先进标准研制促进技术革新,推进产业整体绿色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 20.推动绿色节能标准应用实施。强化强制性标准实施应用,推动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鼓励企业实施绿色节能水平领先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等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开展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认证和双碳认证。加强对重点行业相关企业标准的监督抽查,每年开展企业标准抽查5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1.推进能耗友好型试点示范建设。鼓励企业(机构)参与制定“两化”改造标准,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推动企业优化完善节能降耗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开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技术更新等推进循环经济相关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开展企业标准技术领先性、标准应用先进性评估,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三、保障措施 22.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市级层面建立由发改局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细化配套举措并协同推进实施,形成“1+N”方案体系。积极向上对接联系,全力争取资源要素情况将酌情列入年终考评。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发改局、宣传部、财政局,相关领域牵头部门) 23.加大财税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央行专项再贷款额度、财政贴息项目,统筹“8+4”政策和各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撬动作用,大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与智能家电家装厂商、经销商的合作,优化消费信贷产品。加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金融服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融资租赁、信用担保、股权出资等方式,积极参与更新换新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桐乡监管支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税务局) 24.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确保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形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建立健全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信局、发改局) 附件:桐乡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 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桐乡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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